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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实施应急救援基地和交通事故及衍生灾害事故处理中心(山丹段)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实施应急救援基地和交通事故及衍生灾害事故处理中心(山丹段)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5〕411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 G312 应急救援基地和交通事故及衍生灾害事故处理中心 (山丹段) 项目涉及长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4〕146 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布局,缩减拟建建筑物规模、体量,建设高度不得高于油气合站站房高度,最大限度隐匿于油气合站视域范围,消减对长城的景观视线影响。


  (二)细化项目设计方案,减少玻璃幕墙设计,优化建筑外观形制,确保与文物及周围环境相融合,与在建油气合站外观相协调。


  (三)增加对长城遗址的保护标志和警示标识,必要区域设置防护围栏,避免人员、车辆通过长城保护范围。施工结束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3月3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