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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关于报送2008年内河航道应急抢通经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关于报送2008年内河航道应急抢通经费的通知
(水运航道便〔2008〕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近年来,受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内河航道应急抢通任务繁重,为此国家拟设立专项资金对内河航道应急抢通给予补助。为做好2008年度应急抢通资金的补助工作,请按以下要求报送航道损毁应急抢通情况材料。
  一、在《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中的内河高等级航道(不含长江干线航道)、国境国际河流航道以及其他重要航道范围内,因发生下列情况而对航道、整治建筑物、过船设施、航标等损毁修复所发生的应急抢通费用:
  (一)特殊水情: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超出《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规定的范围,如一级天然河流航道出现20年一遇洪水或10年一遇枯水位;
  (二)特殊冰情:封冻河流出现冰塞,形成壅水上下游水位差大于0.5米;
  (三)地震:等级大于6级;
  (四)国境国际河流:双(多)方达成协议或国防、外交等特殊需要的;
  (五)突发事件等其它原因:沉船、山体滑坡等引起的航道破坏,或过船建筑物因突发事件遭到破坏。
  二、请于 10月22日前将 2008年所发生的应急抢通费用情况,按要求填写《内河航道损毁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应专项报告一式25份报部水运司航道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三、联系人:吴琼、韦伟、曾文
  电 话: 010-65292856/20, 传真 010-65292841。
  电子信箱 syshdc@moc.gov***。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二○○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
  内河航道损毁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损毁航道情况抢通基本情况    
航道类别所处河段航道维护等级航道维护类别损毁时间损毁原因抢通时间抢通工作量及费用情况    
费用合计(万元)航道疏浚航道测量航标调整航标修复整治建筑物维修 过船建筑物维修 其他特殊设备购置备注
工程量(m3单价(元)总价(万元)面积(km2单价(元)总价(万元)工作量(座﹒次)单价(元)总价(万元)工作量(座﹒次)单价(元)总价(万元)工程量(m3单价(元)总价(万元)总价(万元)工作量(项)总价(万元)工作量总价(万元)名称台套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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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及要求:
  1.按每段航道每次填写一行;
  2.乙栏按本办法第三条分类填写,内河高等级航道填“(一)”、国境国际河流航道填“(二)”、其他重要航道填“(三)”;
  3.丙栏填写河流名称及损毁航道起讫点;
  4.丁栏按现状维护等级填写;
  5.戊栏根据《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2005)分一、二、三类填写;
  6.己、辛栏要填写年月日;
  7.庚栏按本通知第一条填写具体原因;
  8.表内逻辑关系:1(列)=4+7+10+13+16+19+21+23;
  9.特殊设备:指极少量用于应急抢通的专门设备,申报、审批时从严掌握;
  10.超过100万元的应急抢通项目须附专项报告,除表中内容外,还要包括抢通河段的水文条件、航道演变情况、抢通实施方案及灾情、费用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
  11.本表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下载。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