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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的通知
(应急函〔2025〕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总工会、团委,有关产煤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定于2025年10月中旬在山东省济宁市共同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竞赛时间及报到地点。10月14日至17日。参赛人员请于10月13日13:00前到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山东能源队(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南营村)报到。
  (二)竞赛地点。主赛场设在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山东能源队,分赛场设在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山东特勘队基地(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西二环与319省道交叉口西南440米),具体竞赛场地安排以竞赛秩序册为准。
  二、竞赛组织
  成立由举办单位及其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设立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筹备日常工作。
  三、项目设置
  竞赛项目分为矿山组、隧道组、钻探组、排水组,另设自愿项目。
  (一)矿山组。个人项目:理论考试、综合技能、医疗急救单人赛(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器)、呼吸器操作、灾害气体分析、指挥员战术题笔试、技术员应用题笔试。团体项目:医疗急救团队赛(创伤急救)、模拟救灾(佩用氧气呼吸器)、竖井提升。
  (二)隧道组。个人项目:理论考试、综合技能、医疗急救单人赛(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器)。团体项目:小导硐救援通道作业、生命通道精准钻进。
  (三)钻探组。个人项目:理论考试、综合技能、钻井液性能配制、定向仪器操作。团体项目:车载钻机实操及冲击器拆装。
  (四)排水组。个人项目:理论考试、综合技能、医疗急救单人赛(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器)。团体项目:潜水泵排水钢管连接、矿井排水系统操作、大流量排水抢险车操作。
  (五)自愿项目。绳索救援、VR演练。各参赛队伍自愿报名,成绩单独排名,不计入团体全能和个人全能成绩。具体内容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发布的《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规则》予以明确。
  四、队伍组成及报名
  本届竞赛共安排64支代表队参赛,具体如下。
  (一)矿山组(33支)。其中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各选派1支矿山救援代表队参赛;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各选派2支矿山救援代表队参赛。
  (二)隧道组(6支)。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中铁五局贵阳队、中铁十七局太原队、中国交建重庆队、中铁十一局四川队、中铁二局西藏队等6支隧道救援代表队参赛。
  (三)钻探组(20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山西特勘队、山东特勘队等20支钻探救援代表队参赛(除上述3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外,每个省报名原则上不超过1支钻探救援代表队;如报名的队伍总数超过20支,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决定参赛资格)。
  (四)排水组(5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四川排水队、湖南排水队、河南排水队、贵州排水队、黑龙江排水队等5支排水救援代表队参赛。
  每支参赛队伍由11人或12人组成。其中,矿山、隧道救援队组成为领队1人,教练1人,指挥员1人,技术员1人,战斗员8人(含替补2人);钻探、排水救援队组成为领队1人,教练1人,指挥员1人,战斗员8人(含替补2人)。指挥员、技术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战斗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矿山救援队参赛人员需取得矿山救援培训合格证书,排水救援队战斗员至少两名队员持有电工操作证。
  参赛队伍必须为所属地区成建制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得由多支队伍混编组队参赛,一支成建制的队伍只允许代表一个省级单位参赛。
  请各省级矿山救援队伍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矿山组、排水组队伍报名,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隧道组、钻探组队伍报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所属矿山救援队伍报名,并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参赛队伍报名表(见附件1)及参赛人员登记卡(见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参赛人员如有变更,须于9月15日前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五、表彰奖励
  竞赛组委会对个人单项、团体单项、个人全能和团体全能等奖项的优胜者给予通报表扬,依据名次颁发奖杯、奖牌或奖状。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表彰:
  (一)矿山组、钻探组团体全能成绩第一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工人先锋号”。
  (二)矿山组指挥员、技术员和战斗员以及钻探组战斗员个人全能第一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六、其他要求
  (一)本届竞赛是一次全面检验矿山、隧道、钻探、排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技战术水平,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救援技能比武活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选拔参赛代表队,认真组织训练,在竞赛中充分展示精湛的救援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参赛队伍及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弄虚作假。在报名和竞赛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竞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竞赛成绩和所得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竞赛协办单位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山东省煤田地质局、济宁市人民政府,竞赛承办单位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做好竞赛相关筹备工作。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辛文彬、陈庆贺,010-64463745、010-64463298(传真),15054715585。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ksjyjnjs@126.com。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2.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参赛人员登记卡
应急管理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国家矿山安监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
  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参赛队名称(加盖公章):

成员 

姓名 

职务 

年龄 

电话 

参加项目 

领队 

    

教练 

    

指挥员 

     

技术员 

     

1号战斗员 

      

2号战斗员 

      

3号战斗员 

      

4号战斗员 

      

5号战斗员 

      

6号战斗员 

      

1号替补战斗员 

      

2号替补战斗员 

  

     

队伍

简介 

(不超过300字) 

省级救援队伍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救援队伍

管理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领队原则上为省级救援队伍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分管负责人。
  2.钻探、排水救援队技术员填“无”。
  3.全员参赛的项目不必在表中填写,表中仅填写项目序号。
  4.项目序号(1)绳索救援竞赛;(2)VR演练竞赛。
  5.替补队员可报名参加绳索救援竞赛和VR演练竞赛。
  附件2
  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参赛人员登记卡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个人照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籍 贯 

  

毕业院校

及专业 

  

职 称 

  

职 务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入队时间 

年 月 

工种 

 

身 高 

  

血 型 

  

身份证号码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证书编号 

 

工作

简历 

  

救援经历 

  

复 训 情 况 

体 检 情 况 

年度 

结论 

年度 

结论 

年度 

结论 

年度 

结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矿山救援队参赛人员培训情况应符合《矿山救援规程》等规章要求,隧道、钻探、排水救援队培训情况据实填写即可。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