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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的通知
(银办发[2004]213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大额支付系统推广总体计划,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银联处理系统)于2004年11月8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为规范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行为,防范支付清算风险,确保接入顺利进行,总行制定了《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和《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 (以下简称《流程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流程和方案》的要求,做好接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研究制定相关系统的应急方案;要根据《流程和方案》确定的时间和步骤组织实施,确保银联处理系统顺利接入支付系统。
  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要根据《处理办法》,拟定《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操作规程》,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发布各成员机构执行。
  以上请速转知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附件:1.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
  2.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
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行为,防范支付清算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分公司、成员机构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联卡跨行业务人民币资金清算,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银联卡,是指符合银行卡联网通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或按照中国银联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银联”标识,发卡行标识代码(BIN号)经中国银联分配或确认的银行卡。
  本办法所称成员机构,是指经中国银联董事会批准发行银联卡或办理银联卡收单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中国银联根据每个交易日银联卡跨行业务信息,清分轧差产生以成员机构和银联分公司为单位的多边净额资金清算数据,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大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法定节假日内的交易合并提交清算。
  本办法所称工作日是指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日。
  第四条 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应以中国银联处理的交易记录为依据。
  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应于交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完成。
  第五条 中国银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资金清算,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及时、准确清分银联卡跨行业务;
  (二)按时将清分轧差结果提交资金清算;
  (三)对银联卡资金清算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四)向成员机构提供资金清算的相关服务;
  (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中国银联办理银联卡资金清算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成员机构使用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立的清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成员机构未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的,应选择支付系统清算账户行代理清算。
  第八条 各成员机构及其代理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的清算账户内应留存足够资金,用于银联卡跨行交易的资金清算。
  第九条 中国银联作为支付系统的特许参与者,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特许账户,用于银联卡跨行交易的资金清算。
  第十条 中国银联特许账户内应留存清算周转金,用于付差方临时性头寸不足情况下垫付资金清算。
  第十一条 银联分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立专用账户,并留存足够资金用于与中国银联及其当地成员机构间的资金清算。

  第十二条 中国银联应于每日8:00前完成上一交易日银联卡跨行交易数据的清分和轧差,向各成员机构和银联分公司发送对账通知和资金清算数据文件。
  第十三条 成员机构接入支付系统的,中国银联每个工作日 12:00前形成一方为中国银联、另一方为成员机构的即时转账报文,提交大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处理。
  第十四条 成员机构未接入支付系统的,应分别以下情况于每个工作日12:00前进行处理:
  (一)成员机构为付差方的c主动向中国银联特许账户汇划应付差额;
  (二)成员机构为收差方的,中国银联向该成员机构主动汇划应付差额。
  第十五条 银联分公司的轧差净额应分别以下情况于每个工作日12:00前予以处理:
  (一)银联分公司为付差方的,主动向中国银联特许账户汇划应付差额;
  (二)银联分公司为收差方的,中国银联向银联分公司主动汇划应付差额。
  第十六条 付差方成员机构头寸不足不能及时清算的,中国银联当日动用清算周转金完成与收差方成员机构的资金清算。
  头寸不足的付差方成员机构应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完成与中国银联的资金清算。

  第十七条 中国银联应加强对成员机构信用及风险评估,建立清算风险备付金制度和清算担保制度。
  本办法所称清算风险备付金制度,是指为了防范成员机构支付清算风险,由中国银联商成员机构建立的要求一定信用风险等级以下的成员机构向中国银联移存根据其日常清算资金量核定的金额,用于该成员机构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连续未完成清算情况下的备付抵偿制度。
  本办法所称清算担保制度,是指为了防范成员机构信用风险,由中国银联商成员机构建立的要求一定信用风险等级以下的成员机构为完成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向中国银联提供有效担保的制度。
  第十八条 中国银联应对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的过程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中国银联向支付系统发起即时转账业务后,如付差方成员机构未即时完成清算,应评估清算风险级别,启动相应清算过程风险控制机制。
  第十九条 中国银联对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资金清算的风险分为以下三级状态:
  (一)个别成员机构发生头寸不足,动用中国银联清算周转金对收差方成员机构已全部完成清算的,为一级状态;
  (二)工作日12:00前,一部分成员机构头寸不足,且中国 银联清算周转金不足,中国银联未全部完成向收差方成员机构资金清算的,为二级状态;
  (三)工作日12:00后,中国银联清算周转金仍不足清算贷记收差方成员机构的即时转账指令的,为三级状态。
  第二十条 中国银联应分别下列清算风险等级情况做相应处置:
  (一)进入一级状态时,中国银联应予以关注,直至成员机构完成清算为止;
  (二)进入二级状态时,中国银联应敦促成员机构弥补头寸不足;
  (三)进入三级状态时,中国银联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保证当日完成对收差方的清算。
  第二十一条 中国银联为成员机构垫付资金清算后,成员机构因支付困难或破产无法弥补的清算损失,由中国银联使用特别风险准备金进行补偿。
  本办法所称特别风险准备金,是指中国银联计提的用于弥补因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欺诈风险等可能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中国银联应统计每日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情况,定期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十三条 中国银联应保证支付指令以及资金清算数据的准确无误。中国银联因工作差错向大额支付系统提交支付指令或数据错误造成资金错扣或延误支付的,由中国银联根据错扣或延误的天数和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高额罚息贷款利率支付赔偿金。
  中国银联不得通过与支付系统接口发起与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无关的支付业务。
  第二十四条 中国银联应按时向支付系统提交清算指令,并于当日完成对收差方的资金清算。
  当日业务结束前中国银联未完成对收差方的资金清算的,中国银联应向收差方根据延误天数和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高额罚息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成员机构应保证清算账户留存足够资金,按时清算应付差额。
  付差方成员机构未能及时筹措资金当日未完成清算的,中国银联将根据延误天数和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高额罚息贷款利率向其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成员机构连续两个清算日无法完成支付的,由中国银联通知该成员机构,停止转接其发卡行标识代码(BIN号)下的全部跨行交易,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中国银联接入支付系统之日起生效。
  附件2
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
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及应急方案

  根据大额支付系统推广总体计划,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 (以下简称银联处理系统)将于2004年11月8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为了保障银联处理系统顺利接入支付系统,提高银联处理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需要制定详细的接入流程和应急方案。

  1.1 制度准备
  中国银联应根据《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于10月31日前制定完成《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操作规程》和《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中国银联应于10月31日前与成员机构签订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协议。
  1.2 基础数据准备
  10月3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确定中国银联的支付系统节点代码、电子联行虚拟小站代码、行别代码、前置机编号、支付系统行号以及电子联行行号,并确定中国银联的发送、接收业务权限和成员机构的接收业务权限。
  1.3 系统硬件和软件配备
  中国银联应于10月3重日前做好银联处理系统和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的硬件设备及相关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1.3.1系统硬件
  1.3.1.1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
  IBM RS/6000-P650小型机,主要配置:
  ●4路CPU
  ●内存4GB
  ●硬盘2*73GB,采用RAID1实时镜像技术
  ●配备100MB以太网卡2块用于与中国银联综合业务系统前置机的网络通讯
  1.3.1.2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
  IBM RS/6000-P630小型机,主要配置:
  ●1路1.45GHZ Power+CPU
  ●内存2GB
  ●硬盘2*36.4GB,采用RAID1实时镜像技术
  ●IBM ESS800磁盘阵列,配置2.9TB硬盘,采用RAID5技术
  ●配备100MB以太网卡2块用于与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的网络通讯,100MB以太网卡2块用于与支付系统NPC的网络通讯
  1.3.1.3银联处理系统备份前置机
  IBM RS/6000-P630小型机,主要配置:
  ●1路1.45GHZ Power+CPU
  ●内存2GB
  ●硬盘2*36.4GB,采用RAID1实时镜像技术
  ●IBM ESS800磁盘阵列,配置2.9TB硬盘,采用RAID5技术
  ●配备100MB以太网卡2块用于与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的网络通讯,100MB以太网卡2块用于与支付系统NPC的网络通讯
  1.3.2系统软件
  1.3.2.1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
  ●操作系统AIX 5,2.003
  ●数据库IBM DB2
  ●采用RAID1实现数据的实时镜像
  1.3.2.2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
  ●操作系统AIX 5L FOR POWER V5.2
  ●数据库SYBASE 12.0 FOR AIX
  ●利用热备软件HACMP V5.1P及IBM ES800磁盘阵列实现双机热备份
  1.3.3中间件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使用IBM CICS CLIENT和MQ SERVER 5.2中间件与支付系统NPC通讯。
  1.3.4密押设备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采用支付系统指定的密押服务器(双机)产品。
  1.3.5网络通信
  ●银联处理系统和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各自网络物理隔离,两个网段之间通过TCP/IP协议连接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与支付系统NPC通讯采用TCP协议,通讯线路采用不同电信运营商的2条2M专线互为备份,并辅以ISDN 2B+D拨号线路,路由器、防火墙等关键网络设备采用双机热备
  1.3.6应用程序及数据备份
  科技司于11月1日前下发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软件V2.0版。
  银联处理系统及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将通过热备份机制实时备份应用程序和业务数据,每个工作日的日终须进行业务数据硬盘备份和磁介质备份。
  1.3.7防病毒处理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应安装网络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
  1.4 场地环境准备
  中国银联的生产机房需双路供电,配备8小时以上UPS设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机房场地要求和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和清算总中心应于10月31日前对生产环境的机房设施、空调、供电等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场地环境准备就绪。
  1.5 人员配备与培训
  中国银联应根据支付系统运行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配备所需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技术和操作培训。11月4日前完成岗位用户设置和权限分配。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的系统管理员由中国银联的技术人员承担。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系统升级、 日常维护、排除系统初级故障、系统备份。系统管理员不得进行业务操作。中国银联应设置前置机业务主管和业务操作员。

  银联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上线运行时间为2004年11月8日 (定义为T日),7日、6日、5日、4日分别为T-1日、T-2日、T-3日、T-4日,其中4日、5日为工作日,6日和7日为两个连续的休息日。
  2.1 T-4日前的处理
  11月1日前,行号管理部门下发新一期电子联行行号文件至各电子联行通汇行,行号文件中包括新增中国银联电子联行行号,生效日为T日。
  2.2 T-4日工作步骤
  2.2.1增加节点
  NPC增加节点,代码为9986
  2.2.2增加行别
  NPC增加905(中国银联)行别
  2.2.3设置接收业务权限
  ●除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外汇交易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和外资银行外,NPC为其他行别开放接收即时转账报文(CMT231)权限
  ●NPC为中国银联设置接收以下业务权限:
  汇兑报文(CMT100);
  退汇报文(CMT108);
  大额电子联行专用汇兑报文(CMT109);
  即时转账报文(CMT231)。
  2.2.4行号的处理
  ●NPC导入新一期支付系统行号文件,其中包括新增的中国银联支付系统行号,生效日为T日,经检查无误后下发支付系统各参与者。
  ●NPC导入新一期电子联行行号文件,其中包括新增的中国银联电子联行行号,生效日为T日,经检查无误后下发支付系统各参与者。
  2.3 T-3日工作步骤
  2.3.1增加虚拟小站代码
  日终后,电子联行主站增加参加支付系统的虚拟小站9986 (中国银联),并标志为支付系统运行城市。
  2.3.2开立清算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 (ABS)根据中国银联的开户申请,于日终后使用清算账户开户报文(CMT601)向NPC发出申请开户指令。NPC收到申请开户指令,确认无误后自动进行开户处理,并将开户信息发送上海 ABS。
  2.3.3支付系统备份
  日终后,NPC运行相应的脚本,完成系统备份和数据库备份(具体操作步骤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另行确定)。
  2.3.4增加公共参数
  日终后,由NPC运行相应脚本增加中国银联的公共参数。
  2.3.5完成系统中间件配置
  日终后,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MQ和CICS Client与NPC连通。
  2.4 T-2日工作步骤
  2.4.1基础数据处理
  ●NPC导出基础数据交中国银联
  ●银联业务系统前置机完成基础数据安装
  2.4.2密钥导入
  清算总中心按照支付结算司的要求,将制作好的密钥卡下发给中国银联,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检查系统状态正确后两次导入全国押密钥。
  2.5 T-1日工作步骤
  2.5.1银联处理系统登录
  银联处理系统将网络切换到NPC并登录,登录成功后修改识别信息。
  2.5.2验证工作
  银联处理系统向NPC登录后,NPC向其发送自由格式报文进行验证。
  2.6 T日工作步骤
  T日业务开始时间后,中国银联在清算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银联处理系统正式接入支付系统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在银联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因计算机硬件、软件或通信系统等发生故障,导致银联处理系统不能正常处理业务,各相关单位应迅速查找原因,准确定位故障,选择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
  3.1 接入成功的界定
  支付系统和银联处理系统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支付系统T-3日日终结束(即处于T日的营业准备状态),并确认全部准备工作正确完成后,由上海ABS为中国银联开立清算账户,NPC自动向上海ABS返回“已成功开户”的信息。银联清算账户开立工作完成,即银联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成功。
  3.2 接入不成功的处理
  在银联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情况应及时报告支付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故障。
  如在T-1日16:00前上海ABS向大额支付系统开立中国银联清算账户仍不成功,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银联处理系统可以暂停接入工作,各相关节点根据要求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3.2.1NPC的处理
  3.2.1.1基础数据处理
  ●用n-pmis用户登录NPC数据库,运行脚本文件删除新增节点和相应行号
  ●用n-tics用户登录TRCS数据库,运行脚本文件删除新增节点和相应行号
  ●在NPC执行脚本,从PMISNODT0117公共数据参数表中删除中国银联的公共参数
  ●在32个CCPC执行脚本,删除新增节点和相应行号
  ●在32个CCPC下辖的所有MBFE执行脚本,删除新增节点和相应行号
  3.2.1.2中间件系统配置处理
  ●删除MQGW上新增的银联前置机传输队列定义
  ●删除MQGW上新增的银联前置机接收队列对应的远程队列定义
  ●删除MQGW上新增的NPC到银联前置机发送通道定义
  ●删除MQGW上新增的银联前置机到NPC接收通道定义
  3.2.2电子联行的处理
  3.2.2.1撤销9986虚拟小站
  ●将EISAP.BANKNO.INIT.PDS(BANKMA00)进行备份
  ●清除EISAP.BANKNO.INIT.PDS(BANKMA00)中的所有内容
  ●在EISAP.BANKNO.INIT.PDS(BANKMA00) 中加入9986虚拟小站的行号内容,具体格式如下
  9986FC                    DDD
  ●提交作业EISAP.APPL.JCL (ESBANKMA),确认作业正确结束
  ●登录SDM系统(M56P),选择SD.DA,发命令/F RRDFRECV,SWITCH,等待RRDF做完向前恢复工作
  ●M56P一侧手工维护INF***TL文件
  3.2.2.2检查生产系统和备份系统两侧文件数据的正确性
  3.2.3银联处理系统的处理
  银联处理系统重新启用接入前的业务处理模式办理资金清算。中国银联负责通知相关单位按原方式处理业务,即重新启用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立的专用账户,将银联卡跨行业务轧差结果提交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采用“先收后付”的方式进行资金清算。
  3.3 运行故障处置
  3.3.1故障分类
  根据支付系统和银联处理系统结构特点和工作流程,可将银联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过程中及接入后可能发生的故障分为以下几类:
  ●NPC故障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故障
  ●成员机构接入的CCPC故障
  ●电子联行端故障
  ●网络故障:即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CCPC、NPC等节点之间网络连接出现故障的统称
  3.3.2故障信息的发布
  银联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前,中国银联已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各成员银行通过该平台获取相关资料和各类应急通知。当支付系统发生故障时,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将故障情况通知中国银联,再由中国银联通过该平台及时通知各成员机构; 当银联前置系统发生故障时,中国银联应及时报告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各成员机构。
  3.3.3NPC故障处置
  NPC因系统软件错误、设备损坏、通信故障等情况导致支付系统业务处理中断时,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按规定程序通知银联处理系统暂停业务发送;银联处理系统接到通知后,立即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向成员机构公告故障情况。
  各成员机构接到NPC故障公告后,暂停通过支付系统办理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根据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启用中国银联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专用账户办理资金清算。其中:
  ●成员机构为双设机构的,中国银联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交“银行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差额表”和“银行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凭证”,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会计营业部门对相关账户进行账务处理;各成员机构再通过行内系统完成其内部资金清算。
  ●成员机构为单设机构的,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通过手工联行方式办理与中国银联之间的资金清算。
  ●中国银联与银联分公司之间的资金清算,由银联分公司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通过手工联行方式处理。
  当银联处理系统接到支付系统恢复正常运行通知后,应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及时通知各成员银行,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即恢复通过支付系统清算资金的处理方式。
  3.3.4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故障处置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发生故障,如当日清算未完成且至当日 12:00故障仍未排除,或当日清算已完成且至次日12:00故障仍未排除,则应依据应急清算协议,按照付方启动的原则,启用应急清算方式。
  中国银联应及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向成员机构公告故障情况,同时将故障情况报告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
  对于银联尚未发出的支付指令,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成员机构或银联分公司为付差方的,中国银联通知其主动发起支付指令将应付差额汇划至中国银联清算账户。
  ●成员机构或银联分公司为收差方的,中国银联委托上海 ABS发起单边业务,主动将应付差额汇划至该成员机构或银联分公司。
  故障修复前,每日由NPC将当日清算的账务打印清单,由业务主管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中国银联。
  成员机构接到银联处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的公告后,即恢复通过支付系统清算资金的处理方式。
  3.3.5成员银行接入的CCPC故障处置
  成员银行接入的CCPC因软件错误、设备损坏、通信故障等情况导致支付业务处理中断时,根据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NPC将该CCPC置为故障状态。中国银联依据应急清算协议,按照付方启动的原则启用应急清算方式,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成员机构为双设机构且为付差方的,由其应急清算代理机构主动汇划至中国银联清算账户;成员机构为双设机构且为收差方的,由中国银联主动汇划至其应急清算代理机构。
  ●成员机构为单设机构的,应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通过手工联行方式办理与中国银联之间的资金清算。
  ●中国银联与银联分公司之间的资金清算,由银联分公司委托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通过手工联行方式处理。
  当CCPC故障排除后,各成员机构即恢复通过支付系统办理资金清算。
  3.3.6电子联行端故障处置
  成员机构接入的电子联行小站或主站因软件错误、设备损坏、通信故障等情况导致支付业务处理中断时,根据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银联依据应急清算协议,按照付方启动的原则启用应急清算方式。
  对于电子联行端的成员机构或银联分公司按以下情况处理:
  ●成员机构为双设机构且为付差方的,由其应急清算代理机构主动汇划至中国银联清算账户;成员机构为双设机构且为收差方的,由中国银联主动汇划至其应急清算代理机构。
  ●成员机构为单设机构的,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通过手工联行方式办理与中国银联之间的资金清算。
  ●中国银联与银联分公司之间的资金清算,由银联分公司委托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通过手工联行方式处理。
  当电子联行端故障排除后,成员机构即恢复通过支付系统办理资金清算。
  3.3.7网络故障处置
  当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与NPC之间,以及接入成员机构的 CCPC与NPC之间的网络连接出现故障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应由中国银联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立即向成员银行公告故障情况。
  当银联前置机与NPC之间网络连接出现故障时,各相关节点应比照银联前置机故障进行处理; 当CCPC与NPC之间网络连接出现故障时,各相关节点应比照CCPC故障进行处理。
  当网络恢复正常运行后,中国银联应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及时通知各成员银行,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即恢复通过支付系统清算资金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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