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应急柴油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改造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应急柴油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改造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6]257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应急柴油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改造安全重要修改的函》(苏核发〔2016〕307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应急柴油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的改造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0月21日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