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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调整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报表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调整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报表的通知
(运行函[2006]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填报数据准确性,决定对流通型企业报表作部分修改,流通型重点联系企业自2006年10月起按新表式上报应急商品数据库数据。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做好数据报送工作,请各重点联系企业按时准确填报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年报表(略)
  附件2: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季度报表(略)
  附件3:流通型企业报表修改说明(略)
  附件4: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季报表上报方法(略)
  

  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