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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
(交办安监〔20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管理厅(局)、总工会,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平安工地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根据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经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对平安工地建设成效显著、实现“零死亡”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冠名为“平安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冠名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冠名范围。
  2018—2020年期间已完工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或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中重要单位工程。
  (二)申报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列入省级平安工程或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名单,或施工期间平安工地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均在85分及以上;
  2.工程交工验收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3.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工艺复杂、作业安全风险高;
  4.施工工期合理,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
  5.项目施工期间积极推广、采用或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管控施工安全风险,安全管理经验突出,平安工地建设示范引导作用明显。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予受理冠名申请:
  1.违反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存在未批先建、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的;
  2.项目施工期间未落实国家、行业统一部署开展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要求,或执行不力、流于形式的;
  3.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采用国家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
  5.项目施工期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工会等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挂牌督办的,或被媒体曝光的,或被实名投诉举报并核实的;
  6.未按规定实施桥梁、隧道、高边坡、港口等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
  7.施工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验收手续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8.未按规定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或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的;
  9.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申报对象和程序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且无不予受理申报情况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自愿原则,统一组织申请。
  中央企业投资建设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可由中央企业总部受理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但须征求项目施工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会部门的意见。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寄送相结合的形式,通过IE浏览器访问http://47.92.73.217:6809/safety/,进入“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以下简称《用户手册》,可从系统下载)指引,完成网上申报,打印《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项目申报表》由本单位及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辅以反映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过程和安全管理特点的PPT及短视频(具体编制要求详见《用户手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系统开放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交通运输部计划于2021年2月份下旬邀请系统开发单位开展网络答疑活动,具体时间详见系统公告通知。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和PPT、短视频)应在2021年5月10日前送达至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推荐名额和方式
  (一)推荐名额。
  各地区推荐名额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建设规模并兼顾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平衡,公路水运投资规模超千亿元的省份推荐名额每年不超过5个,500亿元(含)—1000亿元(不含)的省份推荐名额每年不超过4个,500亿元以下的省份推荐名额每年不超过2个。
  (二)推荐方式。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推荐,形成初步推荐名单,征求同级应急管理和工会等部门意见后,出具书面推荐函报送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同时抄送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汇总资料的报送工作,报送的资料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推荐函(明确推荐理由,作出排序说明)、《项目申报表》、项目PPT和短视频(不超过7分钟)等一式三份。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明确平安工程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并填写回执单(见附件2)。
  四、冠名组织工作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具体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实施。
  五、冠名审核工作
  (一)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
  5.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
  6.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
  7.本通知要求。
  (二)审核方式。
  采取专家会审和三部门联合审定等方式,确定冠名项目名单。
  1.资料受理。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负责各地区申报资料的受理核实。
  2.专家会审。会审专家组由交通运输部从施工安全管理专家库选取专家,以及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荐的专家组成。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的专家应当回避。
  会审专家组按照冠名审核依据,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与评价,提出平安工程候选项目建议。
  3.联合审定。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对专家评审结果组织联合审定,经审定通过的项目,作为平安工程候选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
  资料受理、专家会审和联合审定等环节的事务工作委托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具体承担,交通运输部安全研究中心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六、冠名方式和结果运用
  公示无异议的候选项目,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冠名。企业获得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可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良好证明,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其申报参评资格。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冠名的,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冠名,作为企业不良信用予以记录。
  (二)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透露评审结果。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清退出专家库。
  (三)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流程、严格标准,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审核依据,结合本地区实际,共同做好推荐工作。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中要坚持“零死亡”目标,注重发挥平安工程典型引路作用,加快完善各等级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标准体系,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陈风云、陈宏云,010-65293794。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 卜鹏学,010-64463730。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卢斌,010-68591840。
  交通运输部安全研究中心 郭鹏,010-58314794、15210080456。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李宁,010-64868878转858、18001105351。
  附件:1.《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表》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平安工程”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回执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1年2月3日

  附件1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表

  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编制
填 表 说 明
  一、除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外,其他栏目均由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内容要翔实,文字表述要简练,填写可附页;申报单位应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表一式三份,单独装订,包含电子文档;申报表宜采用打印稿,或用蓝黑墨水正楷字体填写;其他相关材料按标准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为目录。
  三、推荐意见表中的“中央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总部)推荐意见”是央企自主推荐时需要填写的栏目,其他项目无需填写。
  四、申报还需补充相应的验证性资料(仅为电子文档),包括:
  (一)证明性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扫描件);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手续(扫描件);
  3.交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交工验收报告应附交工验收结论、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交工验收专家签字等。
  5.桥梁、隧道、高边坡、港口等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情况:附风险评估报告封面,评估小组签字、评估单位盖章和评估结论页,以及监理审批页(扫描件);
  6.考核和获奖材料:包括省级“平安工程”或“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及项目各类获奖情况(扫描件);
  7.施工单位资料:按标段准备,包括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俗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为扫描件)。申报项目施工单位数量不超过10家/年度,原则上应为公路水运项目主体工程参建单位(按工程量大小和“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情况综合排序);
  8.监理单位资料:包括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均为扫描件)。申报项目监理单位数量不超过5家/年度(按工程量大小和“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情况综合排序);
  9.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清单(各类证照可不附);
  10.其他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特色的证明性材料。
  (二)反映施工安全管理的照片:
  1.项目施工全景图或局部施工全景图3~5张;
  2.反映施工安全措施图片15~20张(应附重大风险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图片、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图片);
  3.项目建成后全景图或局部全景图3~5张;
  4.单张图片精度不低于3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且照片应为原始图片,图片名称应能反映图片内容。
  (三)项目申报的PPT:项目PPT大小控制在20M~50M以内,不超过50M。内容应包括:基本概况、形式审查、工程规模及项目特点、施工技术难度及主要风险、平安工地建设特色及经验、获奖情况等。
  (四)项目影像资料:影像资料格式应为AVI或MPEG格式,时长5~7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反映项目规模及主要特征、项目主要施工工艺、项目施工过程风险控制以及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实效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Email

 

立项批文文号及

施工许可(开工)证

 

实际开工时间

 

交工时间

 

申报时工程进度

 

交工质量等级评定

 

交工验收组织部门及验收报告

(证书)名称

 

项目批准概算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

 

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

无( ),有( ),若有,请填写以下内容:

责任事故( )起,死亡( )人,事故类型( )

非责任事故( )起,死亡( )人,事故类型( )

提名为

省级示范项目或

“平安工程”(是/否)

年 月 日提名为省级( )示范项目或“平安工程”

年 月 日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复核

施工期内“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等级

年 月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等级( )

年 月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等级( )

年 月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等级( )

年 月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等级( )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主要施工工艺、

施工安全风险特征

(不足可另附页)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名:
  二、项目主要参建单位

(一)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单位)名称

 

项目法人代表或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以及手机号码

 

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手机号码

 

(二)项目主要监理单位

序号

主要监理单位名称、监理资质等级

以及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号

         
        
      

(限定不超过5个监理单位)

 
 

  二、项目主要参建单位 (续表)

(三)项目主要施工单位

序号

主要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资质等级以及证书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项目经理、副经理和

总工的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号

专职安全员姓名以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号

 

 

 

 

 

 

 

 

 

 

 

 

 

 

 

 

 

 

 

 

 

 

 

 

 

 

 

 

 

 

(限定不超过10个施工单位)

 

 

 

  三、项目安全生产业绩

平安工地建设成效总结(申报项目的特点、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成果及技术创新情况,如:采用保障质量安全的先进技术、施工装备、工艺和管理方法,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经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费用投入使用情况,安全防护的主要做法等)(内容要翔实,文字表述要简练,控制在1000字以内,不足可附页。)

            

安全生产奖惩情况说明(包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省工会等部门作出的表彰决定或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有相关证明文件应附后。)

       

本项目在施工期内曾发生的事故或险情情况补充说明(事故或险情发生时间、经过、类型、死亡人数、初步经济损失、事故性质,按事故发生的先后时间顺序逐一简述,有事故处理报告的应附后。不足可附页。)

      

我在此慎重声明我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都是真实、客观和有效的。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四、推荐审查意见

中央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总部)推荐意见:

           

中央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应征得同级应急管理和工会等部门同意)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五、申报单位自查表

序号

文件名称

主要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结果

1

项目立项审批文件以及交工验收报告(证书)

了解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或开工报告)

核对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中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各方主体名称。

 

3

工程项目投标文件

(施工、监理)

核对标书中(分包合法性)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营业执照。

 

4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

(含分包合同)

检查合同内容(总、分包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内容纳入合同)。

 

5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检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现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检查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和专职安全员是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按时延期。

 

7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审批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包含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方案是否审查或经专家论证。

 

8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文件

检查监理规划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台帐、安全监理细则、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整改通知、会议记录等文件。

 

9

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检验验收和使用登记等手续,检查设备管理台账。

 

10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是否按岗位配置,是否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合格证书,是否有连续的继续教育记录。

 


  五、申报单位自查表 (续表)

序号

文件名称

主要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结果

11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情况

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制度执行情况,桥梁、隧道、高边坡和港口等工程施工按风险评估制度执行情况。

 

12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检查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台账是否真实、齐全,是否按岗位、专业分级培训。

 

13

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安全监理工程师情况

检查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1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费用使用审批程序是否合理,台账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

 

15

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情况

检查现场施工企业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以及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用品的发放资料,施工驻地条件安全性情况。

 

16

项目施工期间年度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价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评价文件检查核实。

 

17

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核实事故统计报表、事故结案报告等。

 

18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情况

核实是否获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或总工会等部门的安全奖励、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情况。

 


  说明:1.上表列出的18项检查内容采取安全承诺方式,作为申报单位自查项目,填报不能缺项。检查通过的,在检查结果相应栏目中打√,不通过的打×并说明理由,可附页。该检查表结果应作为申报材料之一。
  2.各级评审工作均可参考使用。
  附件2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平安工程”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回执单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子邮件

 

电 话

 

手 机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