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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冲虚古观保护范围内山体滑坡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冲虚古观保护范围内山体滑坡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057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冲虚古观保护范围内山体滑坡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的请示》(粤文物请〔2020〕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冲虚古观保护范围内进行山体滑坡灾害应急处置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工程勘察。完善工程区域地质资料,补充地质剖面,查明残坡积土层的厚度,进一步核实是否有花岗岩出露;补充开展必要的取样和检测,分析边坡各岩土层性质及参数。


  (二)完善设计方案,确保工程完成后与文物整体环境相协调。补充边坡稳定性计算分析;统筹考虑冲虚古观区域边坡排水,建议统一设置坡脚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补充评估完工后的总体外观效果,对坡面及周边区域进行必要的绿化处理。


  (三)细化工程管理措施。补充文物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测,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0月28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