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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海龙屯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应急通道(龙咀经磨子石至木瓜沟)工程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海龙屯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应急通道(龙咀经磨子石至木瓜沟)工程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325号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海龙屯应急通道(龙咀经磨子石至木瓜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黔文旅呈〔2020〕1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海龙屯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海龙屯应急通道(龙咀经磨子石至木瓜沟)工程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应利用现有地形随形就势选线,避免破坏山体整体景观形态;进一步加大道路终点与遗产区的距离,各类设施不得进入后关视野,压缩人工挡土墙等设施规模;尽可能减缓拟建项目对海龙屯遗址环境景观的影响。


  (二)补充拟建项目道路终点与后关之间步道及相关设施设计。步道应采用简易、生态式设计,不得进行硬化铺装,步道宽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5米,并应做好两侧绿化遮蔽。


  (三)补充木瓜沟道路遗迹、三圆山遗址展示标识设计。


  (四)补充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文物监测措施、临时性保护措施以及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避免施工振动和人员活动对海龙屯遗址本体的扰动。重点加强绿化设计,并做好施工结束后的景观及生态修复。


  二、请你厅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3月3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