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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二期)应急柴油机远程控制阀门变更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二期)应急柴油机远程控制阀门变更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2]191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二期)应急柴油机远程控制阀门变更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12〕3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二期)应急柴油机远程控制阀门变更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岭澳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2年10月1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