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常用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1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规范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为适应当前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加强全国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推进中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对应急队伍和装备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指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各有侧重的制定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内容包括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人员、硬件装备、业务用房等。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将省、市、县级标准分为三级,鼓励有需求的地区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标准。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执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核与辐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另行规定。
  表1 机构与人员

指标内容

序号

省级建设标准

地市级建设标准

县级建设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环境应急 管理机构

1

有行使环境应急管理职能的专门机构或部门。

人员规模

2

31 人 以上

11-30 人

5-10 人

16 人以上

6-15 人

3-5 人

11 人 以上

5-10 人

2-4 人

人员学历

3

本科 以上 100%

本科 以上 90%

本科以上80%

本科以上80%

本科以上70%

本科以上60%

大专 以上 90%

大专 以上 80%

大专以上70%

培训 上岗率

4

100%

100%

80%


  备注:
  1.第1项“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指具有行使环境应急管理行政职能,可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专门机构或部门;
  2.第2项“人员规模”指专职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兼职人员;
  3.第3项“人员学历”指新招人员学历;
  4.第4项“培训上岗率”指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
  5.选调政治思想觉悟高、文化程度和业务素质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6.人员经费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核定;
  7.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地区可在标准基础上扩大人员规模。
  表2 硬件装备

类 别

指标内容

序号

省级建设标准

地市级建设标准

县级建设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固定指挥平台

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1

1套

1 套

1套

1套

1 套

自定

1套

自定

自定

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

2

1套

1 套

1套

1套

1 套

自定

1套

自定

自定

 

移动指挥通信

系统

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3

3套

2 套

1套

2套

1 套

自定

1套

自定

自定

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

4

6套

4 套

2套

4套

2 套

自定

2套

自定

自定

应急交通工具

应急指挥车

5

3 辆

2 辆

1 辆

2 辆

1 辆

自定

1 辆

自定

自定

应急车辆

6

1 辆/ 3人

1辆/4人

至少2辆

1辆/3人

1辆/ 4人

至少1辆

1 辆/ 4人

1 辆/ 5人

至少1辆

高性能应急监测车

7

1 辆

1 辆

自定

1 辆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多功能水上(近海)快艇

8

自定

自定

自定

1 艘

自定

自定

--

应急防护装备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9

6套

4 套

2套

4套

2 套

2 套

2套

自定

自定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或粉尘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10

16 套

10 套

4 套

1 0套

5套

3套

4 套

3套

2套

应急现场工作服(套)

11

2 套/人

2 套/人

1 套/人

2 套/人

1 套/人

1 套/人

2 套/人

1 套/人

1 套/人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12

6套

4 套

2套

4套

2 套

2 套

2套

2 套

2 套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13

6套

4 套

2套

4套

2 套

2 套

2套

2 套

2 套

辐射报警装置

14

6 套

4 套

2 套

4 套

2 套

2 套

2 套

2 套

2 套

医用急救箱

15

1 套/人

1 套/人

1 套/ 2人

1套/ 人

1 套/ 2人

至少2套

1 套/ 人

1 套/ 2人

至少2套


  表2 硬件装备(续)

类 别

指标内容

序号

省级建设标准

地市级建设标准

县级建设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应急防护装备

应急供电、照明设备

16

3 套

2 套

1 套

2 套

1 套

自定

1 套

自定

自定

睡袋

17

10 套

6套

4套

8套

4套

自定

4套

自定

自定

帐 篷

18

5 套

3 套

2 套

4 套

2 套

自定

2 套

自定

自定

防寒保暖、给氧等生命保障装备

19

1 套 / 辆高性能越野车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应急调

查取证

设备

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20

1台/辆车

1台/辆车

至少2台

1台/辆车

2台

1台

1台

自定

自定

激光测距 望远镜

21

3 台

2 台

1 台

2 台

1 台

自定

1 台

自定

自定

应急摄像器材

22

5 台

3 台

1 台

2 台

1 台

自定

1 台

1 台

自定

应急照相器材

23

10 台

6台

2台

4台

2台

1台

3台

2 台

1台

应急录音设备

24

10 台

6台

2台

6台

4台

2台

4台

3 台

2台

防爆对讲机

25

12 台

8 台

4 台

10 台

6 台

4 台

6 台

4 台

2 台

无人驾驶飞机及航拍数据分析系统

26

1 套

自定

自定

--

办公设备

台式电脑

27

1 台/ 人

1 台/ 人

1 台/2人

1 台/人

1 台/2人

1台/3人

1台/2人

1 台/3人

至少1 台

固定电话

28

1 部/2人

1 部/3人

至少2部

1部/3人

1部/4人

至少1部

1部/3人

2 部

1 部

打印机

29

6 台

4 台

2 台

4 台

2 台

1 台

2 台

1 台

1 台

传真机

30

5 台

3 台

2 台

2 台

1 台

1 台

1 台

1 台

1 台

复印机

31

2 台

1 台

1 台

1 台

1 台

自定

1 台

自定

自定

无线上网 笔记本电脑

32

1 台/2人

1 台/3人

至少2 台

1 台/3人

1台/ 4人

至少1台

1台/4人

至少1 台

自定

便携式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

33

5 套

3 套

1 套

3 套

2 套

1 套

1 套

自定

自定


  备注:
  1.第1项“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指符合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包含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系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系统等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实现与政府部门应急平台、上下级环保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
  2.第2项“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省级需配备MCU(多点控制单元)、视音频切
  换控制系统(原则上接入容量不低于128×128)、网管系统、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外设(包括摄像机、扬声器、扩声设备等);地市级需配备MCU(多点控制单元)、视音频切换控制系统(原则上接入容量不低于64×64)、网管系统、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外设(包括摄像机、扬声器、扩声设备等);县级需配备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外设(包括摄像机、扬声器、扩声设备等)。
  1.第3项“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指装配在应急指挥车上的移动指挥通信系统。至少包括电子办公设备、无线通信设备、视频音频图像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并确保与固定指挥平台之间的实时数据信息传输。
  2.第4项“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指便于人员携带和操作的简易通信设备,至少具备无线通信、音频图像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功能,并确保与固定指挥平台和车载指挥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传输。
  3.移动指挥通信系统应确保在恶劣条件下能够实现事发现场与后方指挥的实时通信。
  4.第5项“应急指挥车”指装备了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的移动指挥车辆,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省一级、省二级、市一级的应急指挥车须在7座以上。
  5.第6项“应急车辆”包括商务车、越野车、高性能越野车,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地理条件复杂的地区可提高越野车、高性能越野车的配置比例。
  6.第7项“高性能应急监测车”指应急状态下赴现场快速监测的车辆,可快速监测液态、气态、固态及辐射等各类污染物,具有密闭保护功能,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应急监测车可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7.第8项,“多功能水上(近海)快艇”,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内陆地区且辖区内无大面积水域的环保部门可不装备。
  8.第9项“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和第10项“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或粉尘致密型化学防护服”均指包括身体防护、呼吸防护、无线通讯的成套防护装备。技术标准参照《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GB 24539-2009)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AQ/T 6107-2008) 。
  9.第11项“应急现场工作服(套)”指一般应急现场工作服,包括服装、鞋、帽、手套、口罩、护目镜或面镜等装备,服装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
  10.第15项“医用急救箱”中至少包括:纯棉弹性绷带、网状弹力绷带、不粘伤口无菌敷料、防水创可贴、压缩脱脂棉、三角巾、酒精棉片、伤口消毒棉签、医用剪刀、医用塑胶手套、人工呼吸隔离面罩、速效救心丸等。
  13.第19项“防寒保暖、给氧等生命保障装备”包括防寒服、采暖炉、氧气瓶、野外炊具等,环境条件恶劣的地区可提高配置。
  11.第22项“应急摄像器材”和第23项“应急照相器材”指具备防爆、高清、广角、长焦距、夜间拍摄等功能的摄像器材和照相器材。
  12.第26项“无人驾驶飞机”指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具备航拍功能和数据传输系统,需配套航拍数据分析系统,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13.环境应急硬件装备应保持完好,按规定维护升级、淘汰更新,随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14.构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提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依托地方人民政府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15.本《标准》各项指标内容为最低配置,各地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装备内容、提高装备水平。
  表3 业务用房

指标内容

序号

省级建设标准

地市级建设标准

县级建设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行政办公用房

1

人均不低于15m2

人均不低于12m2

人均不低于10m2

 

环境应急指挥大厅

2

400 m2

200 m2

200 m2

200 m2

100 m2

自定

100 m2

自定

自定

特殊业务用房

环境应急会商室

3

300 m2

200 m2

 

200 m2

 

自定

 

自定

自定

环境应急值班室

4

200 m2

100 m2

50 m2

150 m2

100 m2

50 m2

100 m2

50 m2

自定

辅助用房

5

200 m2

100 m2

50 m2

150 m2

100 m2

50 m2

100 m2

50 m2

自定


  备注:
  1.第1项“行政办公用房”配备桌、椅、柜等办公设施,配备台式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互联网登陆设备;
  2.第2项“环境应急指挥大厅”配备视频会议系统,配备视频、音频系统和大屏幕显示系统,配备桌、椅、柜等办公设施;
  3.第3项“环境应急会商室”包括小型会商室、应急平台控制间、机房等;
  4.第4项“环境应急值班室”包括应急调度室、夜间值班室等;
  5.第5项“辅助用房”包括储备间、设备间、操作间等。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