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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期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心理救助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期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心理救助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交应急函[201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各省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应急救援心理救助是利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在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救援人员和被救对象进行心理评价和疏导,采取适当措施来提高救援成功效率的工作。因为救援工作的特殊性质,如果救援人员能够拥有更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救援技能,一定可以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增加成功的几率。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部办干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交科技发[2013]150号)文件精神,在总结积累前两次培训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培训人员的实际需要和积极反映,我部应急管理办公室拟举办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第三期心理救助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重点在于提升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的心理素质、自我救助意识和心理救助能力水平,以增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指挥效能,并能及时对获救人员实施有效的心理救助,提升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工作软实力。
  二、培训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指挥员、值班员及应急处置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9月23日报到,9月24日- 9月28日培训。
  2.培训地点: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四、培训主要内容
  1.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必备的心理救助能力(系列);
  2.交通应急指挥人员需要具备的心理素质(系列);
  3.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幸福感的心理设计(专题);
  4.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心理健康养护(专题);
  5.交通应急指挥人员人际关系建设(系列);
  6.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应对媒体心理压力训练(专题);
  7.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心理救助能力拓展特训(系列)。
  五、培训师资
  1. 培训班由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主办,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
  2.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拟将聘请行业领导和专家,以原创研发课程、根据培训对象需求,进行专项性课程设计等方式授课,从而实现心理救助能力培训的目标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事项
  1. 培训费1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 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8日前传真至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传真:010-61592139。具体办理及接机接站事项见附件一。
  3. 联系人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办公室:邓顺华 电话:010-65292258
  手机:13701299858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张宏达 电话:010-61592171
  手机:13503268114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赵 晨 电话:010-61591749
  手机:13811302222
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八月六日

  附件
具体办理及接机接站事项

  1.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安排接机和接站服务,请填写接机接站登记表,提前3天传真至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王 希
  电 话:010-61592139
  传 真:010-61592139
  2. 接机及接站地点(司机电话联系接站 )
  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
  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
  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
  北京火车站
  北京西站。
  北京南站
  3.自驾车前往路线
  自驾车从长安街、东四环、东五环入京通快速路,岔路口入三河、燕郊方向一直东行,过西马庄收费站,沿主路入通燕高速路,出白庙收费站沿主路直行,过潮白河大桥,遇第一个红绿灯左转,前行约300米遇红绿灯右转,再前行约20米即到。
  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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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职  务

部 门

联系电话(手机)

航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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