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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14年交通应急和海上搜救工作总结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14年交通应急和海上搜救工作总结的通知
(交办应急函〔2014〕5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海上搜救中心,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
  为全面总结2014年交通应急和海上搜救工作进展情况,科学安排2015年重点工作,请各单位(部门)对2014年交通应急和海上搜救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应急发〔2014〕171号)、《2014年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厅搜救字〔2014〕61号)和《2014年全国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要点》(厅搜救字〔2014〕23号)贯彻落实情况;
  (二)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包括辖区突发事件总体情况,突发事件特点、类型分析,典型案例、信息报送、应急值守以及后评估情况等;
  (三)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建议,包括工作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意见建议;
  (四)2015年工作打算,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14年交通应急和海上搜救工作,如实、全面、系统反映实际情况。
  (二)由于前期筹备部际联席会议时,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已报送了工作总结,请重点报送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
  各单位(部门)请于2015年1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联 系 人:王先斌
  联系电话:010-65293738、010-65292245(传真)
  电子邮箱: hzwxb2011@163.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