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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2版)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2版)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4〕80号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的请示》(石核开发执〔2024〕2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1、2号机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6月3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