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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函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函
(质监公函〔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做好201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信用评价范围应包括列入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其中公路工程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的二级(含)以上项目。
  (二)监理企业应将自评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项目业主(无需网上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自评信息是指企业按照评价标准对承担项目进行自评扣分的详细情况。项目业主应对监理企业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初评意见,同时应对项目从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评价。项目业主初评结果盖公章后报项目质监机构。监理企业自评及业主初评表格见附件1。
  (三)对于2013年交工验收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对监理企业在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信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具体报送格式见附件2。
  二、时间与程序要求
  (一)监理企业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开展信用自评工作,应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自评信息报项目业主。
  (二)各项目业主应于2014年2月15日前将本项目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初评结果、扣分依据等资料报省级质监机构,同时应将初评结果抄送相关监理企业。项目业主未按规定上报或评价工作不认真的,项目质监机构应责成项目业主限期改正上报,必要时应对初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三)项目质监机构应于2014年3月1日前完成本地区监理信用评价资料的审核汇总,并将相关资料报送省级质监机构。
  (四)省级质监机构应于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本省监理信用评价资料的审核汇总、评价数据网上填报与复核工作,并将评价结论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省级质监机构应重点审核信用评分大于95分的监理企业,必要时可采取实地抽查复核,确保评价结论如实反映监理企业实际情况。
  (五)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2014年4月1日前在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网站公示本省监理信用评价结果,2014年4月20日前完成有关申述、举报处理工作,并将审定后的评价结果以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文件形式报部。2014年4月20日后,部将关闭监理信用评价网上填报系统。
  三、其他要求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应高度重视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按时保质做好信用评价工作。省级质监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评价数据录入,加强数据校对与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有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评价结果的公示及申诉、举报的调查核实等工作,按时向部报送评价结果,确保全国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整体进度与效果。
  部质监局联系人:
  公路处:翁优灵,电话:010-65292702,电子邮箱:57391356@qq.com。水运处:刘巍,电话:010-65292756,电子邮箱:63567485@qq.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质监局。邮编:100736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表
  2.**省201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综合信用评价表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1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表

  项目名称: 监理企业名称:
  监理合同段: 监理合同额:    (万元)

评价内容

失信行为 代码

失信行为

信用等级或 扣分标准

监理企业自评结果   (扣分)

项目业主初评结果(扣分)

项目业主扣分依据及情况说明

投标行为

JJX101001

出借监理企业资质的

直接定为D级

 

 

 

JJX101002

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进行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或串标、围标的

直接定为D级

 

 

 

JJX101003

监理企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在全国信用评价总分中扣5分/次

 

 

 

履约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JJX101004

分包、转包工程监理工作的

直接定为D级

 

 

 

JJX101005

弄虚作假,故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

直接定为D级

 

 

 

JJX101006

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监理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

直接定为D级

 

 

 

JJX101007

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监理企业负有责任的

20分∕次

 

 

 

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监理

JJX101008

将不合格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按照合格签字的

15分∕次

 

 

 

JJX101009

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0分∕次

 

 

 

JJX101010

在环保事件中负有责任的

10分∕次

 

 

 

JJX101011

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监理企业负有责任的

10分∕次

 

 

 

JJX101012

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理企业负有责任的

6分/次

 

 

 

JJX101013

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企业负有责任的

5分/次

 

 

 

JJX101014

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督查)提出的监理问题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5分/次

 

 

 

JJX101015

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

5分/次

 

 

 

JJX101016

未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进行中间交工验收和质量评定的

5分/次

 

 

 

JJX101017

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

5分∕类·次

 

 

 

JJX101018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

3分/项·次

 

 

 

JJX101019

未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和质量检验(评定)的

3分/次

 

 

 

JJX101020

监理日志、巡视、旁站记录中重要内容未记录的

2分/项·次

 

 

 

费用监理

JJX101021

工程量计量不真实的

5分/次

 

 

 

进度监理

JJX101022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滞后,监理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

3分/次

 

 

 

评价内容

失信行为 代码

失信行为

信用等级或 扣分标准

监理企业 自评结果

项目业主 初评结果

扣分依据及情况说明

履约行为

人员设备到位

JJX101023

企业所属监理人员冒用他人证书从事监理工作的

10分∕人次

 

 

 

JJX101024

监理人员使用假证书从事监理工作的

5分∕人次

 

 

 

JJX101025

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5分∕人次

 

 

 

JJX101026

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总监代表的

5分∕人次

 

 

 

JJX101027

派驻到工程建设项目上的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总监代表未在中标监理企业从业登记的

5分/人次

 

 

 

JJX101028

派驻到工程建设项目上的监理工程师在中标监理企业从业登记的人数不足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总人数50%的

每少1人,扣5分/人次

 

 

 

JJX101029

未经业主许可调换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总监代表的

5分∕人次

 

 

 

JJX101030

实际到岗监理工程师不足合同约定70%的

3分/次

 

 

 

JJX101031

监理工地试验室未经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审核或实际工作中不满足备案要求的

3分∕次

 

 

 

JJX101032

监理工程师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大型水运工程项目中从业的

2分/人次

 

 

 

其他行为

JJX101033

监理企业应申请评价而拒绝申请评价的

直接定为D级

 

 

 

JJX101034

被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

直接定为D级

 

 

 

JJX101035

在申请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及变更等过程中存在企业业绩弄虚作假的

发现一次,在全国信用等级降一级

 

 

 

JJX101036

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资质复查、定期检验等过程中,存在监理工程师业绩等虚假的

在全国信用评价总分中扣2分/人次

 

 

 

JJX101037

监理企业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

在全国信用评价总分中扣3分/次

 

 

 

JJX101038

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省级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15分∕次

 

 

 

JJX101039

被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地(市)级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5分/次

 

 

 

扣分合计

 

 

 

  监理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业主(盖章) 年 月 日

注:1、监理企业填写此表并盖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报项目业主初评;   2、项目业主初评工作应以有关部门印发的各类文件、通知书、决定书、鉴定书等相关书面材料为依据。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监理办确认(含当事人签认、监理办负责人签认或监理办盖 章)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有关书面材料为依据。   3、项目业主初评分若与监理企业自评分不一致,则应填写扣分依据及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盖公章后送项目主管质监机构。


  附件2
  **省201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综合信用评价表(示例)
  填报单位(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评价省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

资质类别

资质许可等级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段)名称

合同额   (万元)

项目开工时间(年/月/日)

项目交工时间(年/月/日)

2010年信用评价得分

2011年信用评价得分

2013年信用评价得分

项目建设期间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主要失信行为代码(JJX10****)

备注

1

**

*1监理公司

**

**

甲级,大桥

**省*1高速公路

N1

330.4

2010-5-1

2013-6-30

90

84

89

87.7

1009;1016;1013;

 

2

**

*2监理公司

**

**

甲级,大桥

**省*2高速公路

D5

159.8

2010-11-1

2013-12-10

96

90

88

91.3

1016

 


  信用评价结果统计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1年 月  日
  填表要求:1. 请分别汇总“公路”和“水运”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专业制表。
  2.“企业名称”:填写监理企业的全称,应与其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
  3.“企业注册地”:填写监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份。
  4.“资质类别”:填写“公路”或“水运”。
  5. “主要失信行为代码”:填写失信代码后四位数字;若无失信行为,填写“无”;多项失信行为,以“;”间隔。。
  6.“备注”:企业任何年度信用评价涉及“直接定为D级”失信行为,请在该栏明确说明。
  7. “信用评价结果统计人”,“联系电话”:填写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信用评价统计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8. 本表以A3纸打印。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