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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救灾司关于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款收据寄送事宜的公告

民政部救灾司关于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款收据寄送事宜的公告


  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灾区开展救灾应急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民政部在主要接收中央部门、单位捐款的同时,也陆续收到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其中,多数通过银行转账捐款的收据因缺少捐赠者通讯地址而无法寄送。请通过银行向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账号:0200000729200006882;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王府井金街支行)捐款且尚未收到捐赠收据的单位和个人尽快与我们联系,提供相关捐赠凭证及通讯地址,以便寄送捐款收据。
  联系电话:010-58123166,传真:010-58123139
民政部救灾司
2013年7月29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