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寻求紧急援助地震灾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 公布年份:2008.05.16
- 施行日期:2008.05.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寻求紧急援助地震灾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地震灾区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在这次强烈地震中,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损失严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了不影响震灾地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特别是不影响大量的国外救援物资进入灾区,总局科技司紧急寻求以下型号和数量的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型号 | 数 量 |
液相质谱质谱联用仪(LC-MC/MC) | 1台 |
minivi酶联免疫分析仪 | 2台 |
液相色谱仪 | 1台 |
以色列C扫描超声波检测系统 | 1台 |
德国直读光谱仪 | 1台 |
气相色谱仪氮磷检测器 | 2台 |
GC酒分析专用柱 | 1个 |
超纯水机 | 1台 |
天平 | 2台 |
稳压电源 | 5台 |
检测设备用电脑 | 4台 |
打印机 | 4台 |
药品试剂、玻璃器皿等 | 若干 |
请各直属局核查所属实验室,如有相应型号仪器设备而未开箱投入使用的,请立即与总局科技司设备处联系,打电话或发短信均可。总局科技司将根据各直属局报告情况安排援助事项。请伸出援助之手,凡作出所需援助的,由总局按型号数量补偿。
援助热线:010-82262182(科技司实验室设备处)
010-82262187
010-82262189
手机:13910021916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