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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广济寺古建筑群拦雀网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广济寺古建筑群拦雀网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3793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广济寺古建筑群彩画保护拦雀网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辽文物〔2015〕1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济寺古建筑群拦雀网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内容为广济寺古建筑群中的天王殿、东配殿、东碑亭、西碑亭、关帝殿及朵殿、广济寺大殿、昭忠祠、天后宫山门、一进院东、西配殿,天后宫过厅及朵殿,二进院东西配殿、天后宫大殿、天后宫东西碑亭文物建筑的拦雀网安装。


  (三)应从建筑群整体风貌保护的角度,进一步论证拦雀网、防雀针及其他防鸟手段的有效性、耐久性、性价比、安装难易程度等,明确设施安装的必要性与预期效果,细化方案设计内容。


  (四)拦雀网线应采用耐久性与耐腐蚀性强、硬度适中的金属线。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12月16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