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地震灾区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08.05.20
- 施行日期:2008.05.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地震灾区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检测机构(实验室),各有关国家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
为了确保四川地震灾区食品、产品和救灾物资质量安全,各有关检测机构应当克服困难,全力以赴,严格把关,及时高效的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为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技术支持。
对于地震灾区到期需要复查评审的检测机构,其资质顺延,以确保检测工作不受影响,有关对地震灾区实验室的评审活动暂缓。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