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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中国水利学会等关于开展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征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中国水利学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减灾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水利先进实用技术在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中的推广应用,有效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水利学会减灾专业委员会印发了《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附件1),并启动了“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
  依据《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现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1.此次征集到的技术(产品)经评审后将在“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jzkjfw***,网站目前建设中,将于近期正式启动)进行展览。
  网上展览将适时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中国水利科技推广网、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网及相关媒体发布。
  2.参与网上展览的技术(产品)同时进入“防汛抗旱减灾技术(产品)数据库”,作为参与下一步“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相关实物展会、产品测评和推荐采购目录等工作的基础。
  二、申报要求
  1.参加申报的防汛抗旱减灾技术(产品),应为具备定型和批量生产能力的科技成果,特别是近年来有较大改进、具有较强实用性的技术(产品)。
  2.通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和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相关测评并获发布的技术(产品)可优先参与。
  3.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水利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申请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资料。
  4.根据各参与单位提交的申请表资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步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技术(产品)将通知补充相关技术文档,并组织开展网上展览和后续事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松庆 白煜璂 E-mail:kjfw@mwr.gov***
  联系电话:010-6320547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910
  邮  编:100038
  四、截止时间
  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附件2:水利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申请表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
中国水利学会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减灾专业委员会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按照陈雷部长关于“要积极运用防汛抗旱最新科技研究成果,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的重要指示精神,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水利学会减灾专业委员会共同组建了“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在建设的网址:http://www.jzkjfw***),为全面推广运用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有效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
  一、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
  针对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对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的需要和应用市场需求,建立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服务平台。以平台为载体,展示、宣传、推广、应用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为防汛抗旱减灾社会化服务提供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多目标网络化推广交流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和技术评价、转化机制,促进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的应用,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科技水平。
  二、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网上展览、实物展会、产品测评与发布、推荐物资采购目录和宣传培训等工作。以组织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为基础,形成防汛抗旱减灾技术(产品)数据库;在网上展览的基础上,适时组织进行实物展会;组织开展实用技术(产品)测评和发布防汛抗旱减灾物资推荐采购目录;面向防汛抗旱减灾技术的推广应用与普及,开展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等。
  (一)网上展览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
  1.技术(产品)展示:技术(产品)持有单位申报网上展览素材,经专家对技术(产品)进行审查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在平台网站展览。
  2.建立技术(产品)数据库:在网上展览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防汛抗旱减灾技术(产品)应用实际,建立防汛抗旱减灾技术(产品)数据库,并适时出版《水利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汇编》。
  (二)实物展会
  从技术(产品)数据库中,遴选优秀技术(产品)进行实物现场展示,组织典型实用技术(产品)进行现场演习或演练。
  1.实物展示:先进实用技术(产品)实物展时间一般选择在非汛期。未参加网上展览的技术(产品),原则上不得参加实物展会。
  2.现场演习或演练:组织先进实用技术(产品)持有单位进行现场演练(或结合地方防汛演习),宣传和检验产品性能。邀请国家及流域、地方防汛抗旱工作部门和相关人员,科技管理、科研和应用等单位人员参加展会并现场观摩。
  (三)产品测评与发布
  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组织专家对技术内容进行评价,提出产品性能指标评价意见,指导技术(产品)的生产与应用。
  1. 产品测评:针对某项技术(产品)或某一类型的技术(产品)开展测评。测评采取测试和评价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部分依据测评标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或采用同台测试的方式进行;评价部分采取专家评价方式进行。未列入“防汛抗旱减灾技术(产品)数据库”的技术(产品)原则上不予测评。
  2.结果发布:根据技术(产品)类型采用分等级推荐或直接发布技术性能参数的方式在平台网站发布测评结果。
  (四)推荐采购目录
  依据技术(产品)数据库,结合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遴选确定先进实用技术(产品)进入推荐采购目录,供各级防汛抗旱减灾管理、科研、生产应用单位部门采购参考。
  1.发布与更新:遴选确认的推荐采购目录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并适时更新。
  2.目录用途:推荐采购目录作为国家和地方防汛抗旱减灾管理和应用部门采购参考,不具有强制性。
  (五)宣传和培训
  结合平台建设工作,针对防汛抗旱减灾的政策、工作形势和关键技术,依托防汛抗旱减灾专业技术组织和媒体开展宣传与培训活动,促进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与普及。
  1. 宣传与培训类型:受国家和地方防汛抗旱减灾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宣传与培训;遴选优秀企业及技术(产品)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研讨交流等。
  2.对象和范围:防汛抗旱减灾管理、科研、应用、生产等单位,覆盖全国或重点区域。
  附件2:
  水利防汛抗旱减灾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网上展览申请表

技术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法人

代表

 

 

 

 

 

技术来源

□国家计划 □省部计划 □自主研发 □其他

知识产权说明

□自主□共有□转让

推广应用

起始时间

 

专利

申请号

 

申请日期

 

授权号

 

专利属性

 

第一申报

单位属性

□企业 □设计单位 □科研院所 □其它

单位地址

及邮编

 

单位网址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职工人数

 

 

技术人员总数

 

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E-Mail

 

手 机

 

传 真

 

技术简介

(简要描述技术特点、解决的具体问题等,限300字以内)

 

主要性能指标

(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认可的性能指标等,限200字以内)

 

技术适用范围

(限50字以内)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