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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江苏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江苏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1612号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江苏分公司的请示》(TMNCH〔2010〕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苏州市筹建江苏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