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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财建〔2021〕186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781号),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预算(拨款)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有关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改投资〔2021〕781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参照中央做法,会同你省(区)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
  1.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2.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分发主送、抄送单位)
  3.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略)
财政部
2021年6月25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