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4版)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4版)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2〕135号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复〈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4版)的请示》(广核惠〔2021〕70号)、《关于恳请批复〈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4版)的请示》(广核惠〔2022〕6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4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太平岭核电厂1、2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7月20日印发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