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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因折角塞门关闭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的处理规定


            铁道部关于因折角塞门关闭
           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的处理规定
     (铁安监函(1992)401号 1992年8月15日)


  近年来,全路发生了多起由于折角塞门关闭造成的行车重大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维护事故定性定责的严肃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因折角塞门关闭造成的行车重大、大事故,均列铁路局(分局)责任事故,影响安全成绩。
  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勘察、分析,查明责任部门的,列该部门责任事故。
  二、对隐瞒事故真相、出具伪证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对在列车运行中发现折角塞门关闭,处理得当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