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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金复〔2024〕710号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请示》(众安发〔2024〕344 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上海、浙江地区使用全国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基础保险费率和相应的费率浮动系数。


  二、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交强险业务,严格执行交强险财务核算、费用分摊、准备金评估、单证及标志管理、系统管控和信息披露等各项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11月4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