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三门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1版)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三门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1版)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5]41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的报告》(三门核核安发〔2015〕6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