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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失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工信厅安全函〔2023〕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