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地震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地震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厅字〔2018〕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中国地震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震灾应急救援司,相应核减事业编制16名、正副司长职数3名。
调整后,中国地震局内设机构7个,机关事业编制149名,正副司长职数27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