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土地资源规划》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国地震局(原国家地震局)
- 发文字号:中震财发〔2011〕95号
- 公布年份:2011.12.30
- 施行日期:2011.12.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土地资源规划》的通知
(中震财发〔20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各直属单位:
依据《中国地震局规划管理办法》(中震财发〔2008〕29号)、《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体系的通知》(中震财发〔2008〕149号)和《中国地震局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地震局组织制定了《中国地震局土地资源规划》(编码GH/2-10),于2011年12月16日经中国地震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家“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体系之GH/2-10
中国地震局土地资源规划
中 国 地 震 局
目 录
中国地震局土地资源规划
中 国 地 震 局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与需求
一、现状分析
(一)土地和建筑物类型多样
(二)土地资源分布零散
(三)现有土地资源总量有限
二、需求分析7
(一)基础设施亟需土地资源支撑
(二)科教实验亟需土地资源支撑
(三)单位发展亟需土地资源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
(二)重点突出
三、总体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多渠道增加土地资源
二、落实土地和建筑物权属
三、编制土地资源规划
四、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能
五、做好土地预审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开展土地资源定额研究
三、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前置审批机制
前 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入,中国地震局的土地资源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国家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强调大中城市土地集约开发,使得地震台站和区域防震减灾中心建设受到一定限制,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用地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面对这一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土地使用管理与指导,编制土地资源规划,科学配置土地资源,节约使用土地,合理设计和优化业务办公用房功能,提高土地和建筑物使用效益,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地震局土地资源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十二五”《中国地震局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各类相关条例和标准编制,规划期为2011-2015年。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土地划拨等方式,中国地震局获得了大量土地资源,建设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为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底,中国地震局拥有各类性质用地687万平方米,其上建设了1446个地震台站、30个省级地震机构和16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达到164万平方米。此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设了一批职工住宅,改善了职工生活。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地震局的土地资源使用和管理工作还不够扎实,土地使用欠缺规划,对建筑物功能和使用标准亦未进行过系统规范。
一、现状分析
中国地震局现有土地主要用于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和台站建设,以及科研、教育等设施建设,支撑防震减灾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地震科技等各项任务。目前我局采用多种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利用技术进步减少用地需求,大力发展无人值守台站和综合台站,多测项共用土地,开展深井和山洞观测,大幅缩减了土地使用面积。通过在基本建设中整合计算机和通信机房,合并业务用房等,提高建筑物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利用有如下特点:
(一)土地和建筑物类型多样
中国地震局所属单位按任务类型可分为:省级地震局、研究所、任务性事业单位、高校和局属企业。各类单位的土地利用具有鲜明的任务特色,用地和建筑物功能类型多样。目前登记的用地类型包括办公用地、机关宣传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科研设计用地、野外实验室用地、研究生宿舍用地、地震观测台用地、台站生活用地和教育用地等。登记的土地所有权类型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还有部分台站没有登记土地所有权属,部分台站采取租用土地方式建设。
目前省级地震局建筑物主要包括行政用房、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等。研究所建筑物主要包括任务用房、科研用房、实验用房、野外观测研究站、计算中心、图书馆、学术活动室、研究生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等。任务性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任务用房、科研用房、野外基础设施、信息中心、图书馆、会议室和公共服务用房等,此外,还有一些工程院、宾馆和培训中心等经营用房。
(二)土地资源分布零散
除防灾科技学院、深圳防震减灾科技交流培训中心外,中国地震局所属单位均位于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这些单位所属的观测台站以及各类无人值守站点、测点均分散于全国各处,绝大部分与上级单位距离较远,有的位于山洞、坡地或荒地等基础设施较差的偏远地区。
(三)现有土地资源总量有限
中国地震局现有的可利用土地资源在省会和大中城市分布十分有限,绝大部分可利用土地位于较为偏远的地区;同时还存在部分台站土地利用率不高;部分建筑物空间功能不合理,行政用房和业务用房比例不协调;辅助用房和业务用房混杂,如超过85%的二级预算单位都在所在地区域内建设宿舍区并缺乏合理规划,限制了进一步发展空间。
二、需求分析
“十二五”期间中国地震局将实施国家地震安全计划、中国地震科学环境观测与探察计划、地震预测科学探索计划、人才培养与促进计划、国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计划,这些计划的实施与事业的持续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十分强烈。
(一)基础设施亟需土地资源支撑
“十二五”期间多项国家级计划的大规模实施,将建设烈度速报台网和预警系统、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救援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继续新建地震台站,完善台网建设。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扩大,很多现有土地已经不适于开展观测工作,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亟需新增的土地资源支撑。
(二)科教实验亟需土地资源支撑
目前我局的研究所等科研、教育单位土地资源相对缺乏,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重点实验室、野外实验基地和教学楼等建筑物空间远不能满足需要,影响了科研、教育等发展,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为科技发展提供物质保障,需要适当新增土地和建筑物。
(三)单位发展亟需土地资源支撑
大部分单位的土地资源和建筑物面积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有所增长,但从事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还相对欠缺。尤其是一些较晚成立的单位尚没有独立的土地和办公场所。过去的经验表明,为事业发展适当预留用地,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没有一定的资源存量,将严重制约单位发展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满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的需求,在提高土地和建筑物利用水平的基础上,扩充土地和建筑物资源,规范土地资源配置定额,切实提升土地和建筑物资源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
从土地和建筑物的主要功能出发,集成功能设计,充分使用资源。实现土地和建筑物功能协调,并支持单位之间共享共建实验室、台站、教学基地和生活设施,确保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二)重点突出
新增土地资源要优先保障防震减灾重点任务需求,不允许新建宾馆、培训中心,已建的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土地和建筑物资源将逐步调整用途。资源配置向土地资源严重缺乏的单位倾斜,优先支持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能力用地和用房面积。
为了保障事业长远发展,在新增土地资源时,应当按照长远规划,既要保障当前建设的需求,又要具备一定前瞻性,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三、总体目标
土地资源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为未来十年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准备土地资源;二级预算单位本部的容积率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台站土地占用满足所承担的测项和功能;土地资源符合任务需求,面积合理适度且具有一定前瞻性;进一步提升对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支撑力度。
一、多渠道增加土地资源
把握国家和地方土地政策,按照规划指标,各单位在保证现有土地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在自身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通过政府划拨、购买、置换、租赁和协议使用等多方式、多渠道争取更多的土地资源。
二、落实土地和建筑物权属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土地和建筑物确权工作。落实各项土地和建筑物权属,完成土地和建筑物登记等相关手续。建立完备的土地和建筑物档案,详细记载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土地调查、用途调整和土地确权发证等工作过程,详细记录建设项目论证、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所涉及的图纸和文档。
三、编制土地资源规划
以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确定用地需求总体指标。在对现有土地开发利用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未来十年土地资源规划。土地资源规划在编制中要注重单位特色,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和需求进行详细分类,优化空间功能设计。加强土地资源规划管理,合理预留土地资源,理性建设建构筑物。
省级地震局要根据行政办公、业务工作和辅助用房的土地资源需求进行优化设计。研究所要以任务和科研教育为主,根据行政、任务、科研、实验室、野外观测研究站、计算中心、图书馆、学术活动室、研究生、公共服务等土地资源需求进行优化设计。任务性事业单位要以自身承担的任务为主,根据行政、任务、科研、野外基础设施、信息中心、图书馆、会议室和公共服务等空间土地资源进行优化设计。防灾科技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土地资源功能规划。
四、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能
合理调整各类用地空间,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优先开发空闲和低效利用土地。通过改扩建现有建筑物,提高容积率,增加技术系统用地;通过技术系统集成建设,整合配套设施,提高建筑物利用率;通过发展无人值守台站、山洞和深井台站,降低单台用地需求。
五、做好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中,要加强与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联系,做好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确保各项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管理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将土地和建筑物资源精细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协调机制,尽快开展土地资源规划和园区规划编制工作。
严格核定土地资源规划的各项基础数据,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资源规划与事业发展相衔接,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土地资源定额研究
依据地震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需求,研究省级地震局、任务性直属事业单位、研究所和技术系统、台站的土地资源定额,进行土地资源精细化管理。
三、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前置审批机制
各单位须编制相应的园区规划,按照土地资源规划的要求,使各类功能的建筑物的建设规模保持合理的比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前,园区规划须经中国地震局审批,未经审批不允许申报项目立项和安排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