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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1984年6月12日)


  当前,建筑业已进入全面改革的关键时刻,建筑企业将逐步按招标承包制展开竞争。在这种新形势下,确保工程质量已成为改革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请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赵总理在人大政府工程报告中关于“要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和财务监督”的指示,在今年下半年内把各市、县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立起来,并按照我部和国家标准局去年5月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试行)》,尽快开展工作。
 二、对城乡建筑设计、施工和构件生产单位要实行归口管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坚决取缔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今后凡发生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倒塌事故,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责任不明确的,要尽快明确,决不允许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问题。对逃避资格审查、骗取资格证明而造成倒塌事故的,要按照法律严惩当事人。
 三、各地要组织有关设计、施工等单位编制本地区村镇建筑标准图集和施工操作规程,举办技术培训班,有计划地培训村镇建筑管理和技术人员。
 四、请立即对近几年建成的乡村公共建筑再进行一次结构质量检查,对其中有倒塌危险的,该停止使用的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提出切实措施,并转发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防止恶性倒塌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业全面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