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失效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4]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12月26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