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两起输煤皮带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 制定机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
- 发文字号:办安全〔2013〕7号
- 公布年份:2013.01.10
- 施行日期:2013.01.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两起输煤皮带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办安全〔2013〕7号)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2年7月31日和8月4日上海外高桥电厂和华能营口热电厂相继发生了皮带火灾事故,两起事故性质类似,具有典型性,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转发至基层电力企业,供大家借鉴。
事故基本情况
(一)外高桥发电厂事故
2012年7月31日19:09,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发电厂运行人员发现输煤火灾报警系统指示报警,经查,为3号皮带机廊道区域停用的3B皮带机右侧边缘处起火,巡视人员即对冒烟处冲水,并报煤控监视人员,通知厂消防队至现场进行灭火,后发现廊道火势较大,报119请求支援。在灭火过程中,3号皮带24米长的钢结构廊道坠落。21:10左右,现场处置结束。8月1日开始进行输煤设备抢修,8月8日14:45,3号皮带恢复正常运行。
(二)华能营口热电厂事故
2012年8月4日21:27,华能营口热电厂值班人员发现燃料集控室程控系统计算机发出C-5B皮带“重跑偏信号”报警。经查,为停运备用的C-5B皮带拉紧装置前方3米左右处起火,形成长约2米,宽约0.4米的弧形火苗带。现场人员立即进行灭火,发现C-5B皮带尾部消防栓无水压,火势未得到明显控制,随后通知维护单位辽宁宝丰电力工程公司人员启动冲洗水系统,并派人到C-6段皮带处采取防火措施。由于火情严重,值班人员拨打119报火警。21:50,C-5B皮带、C-5A皮带相继烧断。
21:52,公司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由于消防水压力不足,启动电动消防水泵。23:20,现场处置结束。8月5日4:15,经电网调度同意,1号发电机与系统解列停机。 事故原因
(一)外高桥发电厂火灾原因分析外高桥发电厂火灾原因为:由于皮带机槽钢内侧长时间煤尘积累,能量逐步聚集,煤粉氧化,引起煤粉自燃。冲水后积粉飞扬,发生明火爆燃,引燃周边的积粉、皮带。廊道内窜风效应使火势迅速扩大,造成顶部钢梁钢性退化并变形,失去框架结构的支撑作用,底部弯曲变形,钢梁从混凝土结构的支撑柱上滑落。
(二)华能营口热电厂火灾原因分析华能营口热电厂火灾原因为:C-5B皮带尾部拉紧装置滚筒处积粉过多,发生自燃引发皮带着火。电缆槽盒设计及安装位置不合理,位于皮带下方,成为皮带的一个着火源,电缆槽盒积粉燃烧引燃电缆。皮带火灾报警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人员监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火情,致使火势蔓延,加之消防水压力不足,雨淋系统和消防水栓不能使用,部分灭火器不能正常喷射,使现场火势控制不力,造成事故扩大。 暴露问题
(一)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事故暴露出电厂输煤系统,尤其是较隐蔽处,存在积粉过多的隐患,输煤系统清扫工作未纳入日常检查和清理范围,积粉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给火灾事故发生埋下隐患。部分设施设计安装和日常管理存在隐患,营口热电厂电缆槽盒设计不合理,应布置在皮带侧上方,实际安装在皮带托辊钢架两侧,回程皮带侧下方,且局部封堵不严,容易进煤粉。
(二)运行监控、巡检不到位电厂运行人员未能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除上煤期间外,运行人员未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交接班期间,未对相关设备的巡检、运行状态等情况进行交接;负责起火段设备巡检的接班人员,未对皮带设备进行巡检;运行监控人员未及时发现火情,反应出电厂运行监控、巡检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消防设备维护检查不到位营口热电厂输煤控制室的输煤系统感温光纤分步测温主机未投入,其显示屏接线及主机接线均未连接,现场火灾无法报警;由于消防水系统进水阀门部分开启,导致消防水压力低,造成雨淋系统及消火栓失去作用;现场扑火过程中共动用了12个干粉灭火器,其中5个灭火器由于压力低,无法正常喷射,反应出该厂消防设施维护定检工作严重缺失。
(四)消防培训和演练不到位事故发生前两个月,营口热电厂进行了题为“C-5A皮带尾部着火”的应急演练,演练中已发现消防水压力低等问题,但未及时整改,致使在本次火灾事故中消防水不能及时投入,延误了最佳救火时机,导致火灾扩大,反应出营口热电厂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维护和应急演练闭环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五)外包人员队伍管理不到位电厂对于运维等外包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问题,存在以包代管现象。 措施要求
燃煤发电厂应充分吸取这两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查找和治理隐患,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一)加强输煤系统管理。要加强输煤系统设备设施积粉的日常清扫和巡查、检查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人员责任,尤其是燃烧高挥发份煤炭的电厂,要强化日常运行管理,落实清扫责任,防患于未然,并适时开展输煤系统、锅炉燃烧系统的全面检查。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生产设备设施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制定和落实防止设备设施积尘和自燃的整改措施,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闭环管理。
(三)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燃煤电厂要高度重视输煤、油区、储氢站、库房和氨区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防火责任制,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专用工器具,落实人员责任,做好检查检验记录。要加强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将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更换、报废纳入专项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当地消防管理规定;加强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定期试验、检验管理、加强维护,使设备及时投入使用,发挥防护作用;检查和消除消防水管路缺陷,及时更换泄漏的管道及阀门,确保电厂消防水系统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培训。要理顺消防系统管理流程,落实消防系统的检修、维护、试验工作责任。要按照电监会《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完善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遇有火灾及时启动预案,定期进行实际演练,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切实提高消防能力。要加强应急逃生、救护设备的使用培训和维护保养,配备正压呼吸器、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具,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应急装备的使用方法。
(五)加强外包队伍管理。要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消除以包代管现象。要严格技术交底、把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告知外包人员,严格三级教育;在外包维护的合同及安全协议中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全风险、质量标准和文明卫生要求,切实把外包队伍的管理真正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之中。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