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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
(国铁工程监〔2018〕22号)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等规定,推动地方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指导意见,推进责任落实
  近年来,各地有关部门一直把质量安全作为地方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平稳有序。但是,还存在着地方铁路工程监督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地方铁路项目参建企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对地方铁路工程的行业监管方法不够多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国家铁路局以问题为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有目的有意识地积极开展了地方铁路工程监管专题调研,通过现场调查、问卷调查、统计调查、抽样调查、专家调查、网络调查等方法拓展调研渠道,深入地方铁路工程监管一线听实话、摸实情、觅实招、求实效,摸清了地方铁路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情况,掌握了地区铁路监管局行业监管情况,总结了各地的地方铁路工程监管经验并吸取了他们的智慧。为进一步推进地方铁路工程监督责任落实,维护地方铁路建设发展和谐稳定良好局面,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认识、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强铁路行业监管,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构建完善协同监管长效机制,支持服务相关地方政府推进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落实,促进地方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接服务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与辖区内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建立定期对接服务制度,加大指导帮助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对地方铁路工程的监督检查,把地方铁路工程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纳入“三不问题质量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管范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强化联合监督检查;二是协调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建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分析并报告月度或季度质量安全状况,推动地方铁路监督职责的切实落实;三是及时为地方铁路监督部门提供地方铁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服务,帮助推荐铁路工程专业技术培训专家和咨询服务;四是适时召开辖区内的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相应措施,推进责任落实。国家铁路局将根据监督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广部分地区好的做法,推动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推进地方铁路工程优质高效建设。
  三、推广有益做法,增强监管能力
  近年来,各地坚决贯彻 “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精神,积极完善地方铁路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工程监管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在推进地方铁路工程监管责任落实上取得了积极成效,大部分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已经明确(详见附件2),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为落实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推动地方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一是研究明确地方铁路监督部门的机构和编制,如河北、宁夏、青海、安徽、贵州、山东、陕西、四川、浙江、重庆等10个省级编办已落实了地方铁路监督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二是建立健全地方铁路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如河北、宁夏、浙江、四川、贵州等5个省区市印发了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法、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三是发布实施保护铁路安全的省级政府规章,如河北、云南、甘肃、广东、贵州、湖北6个省相继出台了省域的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或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四是出台管理地方铁路的地方性法规,如河北、河南、吉林3个省先后出台了地方铁路管理条例。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通过调研、座谈、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广这些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各地区间的相互学习交流借鉴,增强监管能力,推进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落实。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略)
  2.已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地方铁路项目统计表
国家铁路局
2018年3月6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地方铁路是全国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地方铁路项目(指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的地方铁路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明显加大,对完善全国铁路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地方铁路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还没有落实,部分参建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个别地区铁路监管局的行业监管作用未充分发挥。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维护地方铁路建设发展和谐稳定良好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地方铁路工程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铁路工程行业监管,完善地方铁路监督体系,推动地方铁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合规。铁路监管部门(国家铁路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下同)和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简称地方铁路监督部门,下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铁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做好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依法享有审批许可权的行政主体,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地方政府是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的行政主体,应明确地方铁路具体监管部门,并督促其对地方铁路工程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起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于跨省的由多省共同审批的地方铁路项目,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按省界分管。
  坚持监督全覆盖。每一个地方铁路项目均要实施建设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不留监督空白和盲区,督促做到监督手续办理全覆盖、监督检查全覆盖、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
  坚持协同监管。铁路监管部门发挥行业监管专业优势,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作用,强化联动响应,保持顺畅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地方铁路工程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
  (三)主要目标
  至2018年底,基本实现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落实,构建权责清晰、责任明确、依法高效、协同联动的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
  二、着力构建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中规定“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的作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监管合力。”《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中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作用,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部门专业优势,以及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实现协同监管。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下放后,监管责任要同步下移。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已有29个省级人民政府在其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中做了相应规定。当前,着力构建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是加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
  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地区铁路监管局要发挥行业监管专业优势,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应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作用,紧密配合,联动协调,共同维护地方铁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铁路局负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起草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业规章和制定相关办法,制定发布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标准方面的培训,对地方政府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帮助服务。地区铁路监管局负责铁路工程行业监管的具体落实,督促相关地方政府明确责任部门、配备人员并保障经费,帮助地方铁路监督部门落实相应职责,引导并参与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机制的建设与实施,加大对地方铁路监督部门的对接服务力度,指导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开展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三、指导帮助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地方铁路监督部门是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明确的承担地方铁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程、标准,对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对地方铁路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指导帮助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要内容如下:
  (一)办理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制定监督方案和计划,明确监督重点,确定监督人员,并按监督方案和计划开展监督工作。
  (二)拟定地方铁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地方铁路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
  (四)在监督范围内公布投诉举报地址和电话,及时受理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并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五)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地方铁路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参与地方铁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七)对地方铁路竣工验收程序等实施监督,查看其验收程序是否合法,资料是否齐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是否得到整改等。
  (八)及时收集、整理监督工作有关资料,形成监督工作档案,并按规定归档存放。
  (九)在地方铁路工程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先期对现场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出具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并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十)接受地区铁路监管局的行业监管,定期报告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及监督工作信息,推进协同监管机制建设与实施。
  四、切实做好行业监管有关工作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的要求,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与辖区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建立对接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落实。
  (一)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和地方铁路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及时收集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并定期向国家铁路局报告有关情况。
  (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把地方铁路工程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纳入“三不问题质量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加强联合监督检查,指导帮助地方铁路监督部门督促参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对辖区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现状进行全面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联合检查、经验推广等工作,指导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进协同监管机制建设与实施。
  (五)及时向相关地方铁路监督部门提供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服务,通报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情况。
  (六)督促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抓住重点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对落实监督工作的困难地区、困难单位、困难工程要进行重点调研、重点指导、重点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突破难点,为地方铁路工程依法建设提供保障。
  (二) 加强督导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积极指导地方铁路监督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把地方铁路工程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共享监督检查信息,开展协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监管实效;要切实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督促地方铁路监督部门落实相应职责,做到不留监督空白和盲区,保证地方铁路依法建设。
  (三) 营造氛围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加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精神的宣贯力度,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发挥行业监管专业优势,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作用,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提高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形成保证和提升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监管按照本意见所确定的工作原则,依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2016〕3号)和《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2016〕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已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地方铁路项目统计表

地区

监管局

项目所在省份

地方铁路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公里)

投资额度 (亿元)

沈阳

黑龙江

伊春至翠峦铁路改线工程

20.1

4.7

辽宁省

内蒙古

锦赤铁路(在建赤大白铁路大木头沟站至锦州港西港口站)

282

81.9

吉林省

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

393.41

164

辽宁省

内蒙古

新建地方铁路巴彦乌拉至新邱线

486.845

74.28

内蒙古

黑龙江

新建铁路乌兰浩特至江桥线铁路工程

275.332

83.02

上海

浙江省

金台铁路

223.9

161.45

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工程

73.9

71.48

安徽省

庐铜铁路

115

54.22

山东省

鲁南高速铁路临沂至曲阜段

138.284

192.91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

102.452

150.8

潍坊至莱西高速铁路

122.631

161.33

广州

广东省

新塘经***机场

至广州北站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81

336.05

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机场段

46.75

248.68

穗莞深城际琶州支线

17.7

81.42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

56

257.6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

18

82.8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

34.97

181.17

广清城际广州北站至清远段

38.12

139.56

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段

39.2

129.12

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拱北至横琴段

17.17

69.86

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横琴

至珠海机场段

21.5

98.9

湖南省

新建铁路雷锋大道站(不含)

至黄金镇站(含)段

9

26.76

    

成都

贵州省

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

南北延伸线项目

73.467

49.93

四川省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

至自贡至泸州线

128.658

182.675

新建地方铁路连界至乐山线

91.069

71.6

成自铁路天府机场段

7.84

35.88

重庆市

关坝支线铁路

13.37

10.77

渝合铁路

49.545

76.12

武汉

河南省

郑开城际开封延长线

7.171

14.8497

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

11.14

46.2

新密至商丘铁路开封支线改建工程

43.11

7.1188

许禹铁路改建工程角子山至黄道段

24.49

8.1853

禹亳铁路改建工程许昌东至灵井段

33.74

23.2405

禹亳铁路改建工程许昌东至太康段

92.72

45.1704

禹亳铁路改建工程太康至鹿邑段

193.5

95.82

西安

陕西省

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工程

27.33

118.86

兰州

新 疆

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

百口泉至铁厂沟镇段

99.89

13.8

青海省

新建鱼卡(红柳)至一里坪铁路

98.053

29.9

宁 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

136.05

149.1

北京

地区

河北省

水厂矿区至曹妃甸港区集输港铁路工程

122

149

唐山至曹妃甸铁路工程

(连接津山铁路及曹妃甸港区铁路)

76.3

93.4

遵化南站至小寺沟站铁路(遵小铁路)

121.8

16.5

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北京新机场段

2.428

5.647083

北京市

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北京段)

15.4

96

天津市

宝坻南站维修工区

(已纳入北京至唐山铁路)

1

0.7764


  说明: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在建地方铁路项目共有59个,分布在22个省(区、市)。其中,20个省(区、市)的45个项目已经落实了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另外,江苏、上海、福建、江西、广西、海南、甘肃、云南、西藏等9个省(区、市)没有在建地方铁路项目。以上为2017年统计数据,最新进展情况请报地区铁路监管局。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