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关于成立中国地震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国地震局(原国家地震局)
- 发文字号:中震函〔2011〕461号
- 公布年份:2011.12.26
- 施行日期:2011.12.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中国地震局关于成立中国地震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震函〔2011〕4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要求,决定成立中国地震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震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阴朝民
副组长:方韶东 刘连柱
成 员:唐景见 杨小瑛 张志波 吴仕仲 黎益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
主 任:唐景见(兼)
成 员:刘凤林 乔福生 马 明 康小林 金 雷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