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与MSIGInsurance(HongKong)Limited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 发文字号:保监许可〔2013〕616号
- 公布年份:2013.12.25
- 施行日期:2013.12.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保监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与MSIGInsurance(HongKong)Limited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3]616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2014年度与MSIGInsurance(HongKong)Limited.进行再保关联交易的请示》(三井住友保〔2013〕399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2014年度与MSIGInsurance(HongKong)Limited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