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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失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08〕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陈奎元  全国政协副主席、社科院院长
  副主任:
  ***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平飞  民政部副部长
  杨士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尹 力  卫生部副部长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朱佳木  社科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赵和平  地震局副局长
  徐经年  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
  ***  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冯健身  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赵正永  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委 员:
  宋 涛  外交部纪委书记
  杨周复  教育部部长助理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丹珠昂奔 国家民委副主任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  财政部副部长
  王世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周 建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翁孟勇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王志国  铁道部副部长
  矫 勇  水利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刘士余  人民银行副行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支树平  质检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  广电总局副局长
  邬书林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邵琪伟  旅游局局长
  蒋坚永  宗教局副局长
  周 波  港澳办副主任
  郜风涛  法制办副主任
  郑立中  台办副主任
  王守荣  气象局副局长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刘新华  证监会主席助理
  陈文辉  保监会主席助理
  史玉波  电监会副主席
  杨冬权  档案局局长
  王石奇  信访局副局长
  孙来燕  国防科工局副局长
  徐德明  测绘局局长
  王昌顺  民航局副局长
  苏 和  邮政局副局长
  刘 怡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庆林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总监
  王海京  红十字会秘书长
  华 桦  总后勤部司令部副参谋长
  于建伟  武警部队政治部副主任
  董贵山  成都军区副司令员
  刘继贤  军事科学院副院长、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副组长
  寿晓松  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和战略研究部部长、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祖武  社科院学部委员、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张海鹏  社科院学部委员、文史哲学部副主任、研究员
  刘庆柱  社科院学部委员、研究员
  厉 声  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王振中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景天魁  社科院学部委员、研究员
  张星星  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李孝聪  北京大学教授
  邹逸麟  复旦大学教授
  田 嘉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机构
  编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承担编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以及调研、培训、组织出版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田嘉兼任。
  编委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编委会办公室提出,报编委会主任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