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1986年8月22日)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

1 基本定义


  1.1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
  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2 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1.3 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它损失的价值。

2 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2.1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2.1.1 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2.1.2 丧葬及抚恤费用
  2.1.3 补助及救济费用
  2.1.4 歇工工资
  2.2 善后处理费用
  2.2.1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2.2.2 现场抢救费用
  2.2.3 清理现场费用
  2.2.4 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2.3 财产损失价值
  2.3.1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2.3.2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3 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3.1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3.2 工作损失价值
  3.3 资源损失价值
  3.4 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3.5 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见附录)
  3.6 其它损失费用

4 计算方法


  4.1 经济损失计算公式
  E=Ed+Ei (1): E——经济损失,万元;
  Ed——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Ei——间接经济损失,万元。
  4.2 工作损失价值计算公式MS·D:Vw——工作损失价值,万元;
  Dl——一起事故的总损失工作日总数,死亡一名职工按6000个工作日计算,《死亡事故分类标准》的附表确定,日;
  M——企业上年税利(税金加利润),万元;
  S——企业上年平均职工人数;
  D——企业上年法定工作日数,日。
  4.3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4.3.1 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4.3.2 损坏的固定资产,以修复费用计算。
  4.4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4.4.1 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4.4.2 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4.5 事故已处理结案而未能结算的医疗费、歇工工资等,采用测算方法计算(见附录)。
  4.6 对分期支付的抚恤、补助等费用,按审定支出的费用,从开始支付日期累计到停发日期(见附录)。
  4.7 停产、减产损失,按事故发生之日起到恢复正常生产水平时止,计算其损失的价值。

5 经济损失的评价指标和程度分级


  5.1 经济损失评价指标
  5.1.1 千人经济损失率
  计算公式:
  ES: Rs——千人经济损失率;
  E——全年内经济损失,万元;
  S——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人。
  5.1.2 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计算公式:EV: Rv——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
  E——全年内经济损失,万元;
  V——企业总产值,万元。
  5.2 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5.2.1 一般损失事故
  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5.2.2 较大损失事故
  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
  5.2.3 重大损失事故
  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5.2.4 特大损失事故
  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附:

几种经济损失的测算法(补充件)


  1.医疗费按下列公式测算
  M——被伤害职工的医疗费,万元;
  Md——事故结案日前的医疗费,万元;
  P——事故发生之日至结案之日的天数,日;
  Dc——延续医疗天数,指事故结案后还须继续医治的时间,由企业劳资、安全、工会等按医生诊断意见确定,日。
  注:上述公式是测算一名被伤害职工的费,一次事故中多名被伤害职工的医疗累计计算。
  2.歇工工资按下列公式测算L=Lq(Da+Dk):L——被伤害职工的歇工工资,元;
  Lq——被伤害职工日工资,元;
  Da——事故结案日前的歇工日,日;
  Dk——延续歇工日,指事故结案后被伤害职工还须继续歇工的时间,由企业劳资、安全、工会等与有关单位酌情商定,日。
  注:上述公式是测算一名被伤害职工的歇工工资,一次事故中多名被伤害职工的歇工工资,累计计算。
  3.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3.1 技术工人的培训费用每人按2000元计算。
  3.2 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用每人按1万元计算。
  3.3 补充其它人员的培训费用,视补充人员情况参照3.1、3.2酌定。
  4.补助费、抚恤费的停发日期
  4.1 被伤害职工供养未成年直系亲属抚恤费累计统计到16周岁(普通中学生在校生累计到18周岁)。
  4.2 被伤害职工及供养成年直系亲属补助费、抚恤费累计统计到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68周岁。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