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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告2014年第29号—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4年第29号)


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现就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一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二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各级评估报告不再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查。涉及国务院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管理制度按相关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9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