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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州古城保护范围内平凉市泾川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州古城保护范围内平凉市泾川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5〕1026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平凉市泾川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州古城保护范围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甘文局发〔2025〕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州古城保护范围内实施平凉市泾川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


  (一)细化拟建项目相关设计图纸,补充大比例工程实施位置图,在地质灾害治理布设图中清晰标识遗址及现存遗迹、拟建项目与遗迹之间的相对位置及互相影响关系。


  (二)适当优化泥石流治理措施,避免遗址区局部地表和地下水条件改变,从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论证边坡治理中的清淤工程是否会引起二次塌方或滑坡。严格控制削坡工程,不建议布置格构等对形貌影响明显的措施。


  (三)进一步校核边坡稳定性评估结果,完善挡土墙、拦挡坝等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补充针对拦挡坝、挡墙设计和验算评估中参数的取值,进一步论证措施布设位置的科学合理性。严格控制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以路代渠"措施中水泥道路硬化的工程量。进一步优化挡土墙等工程措施的结构、材料和空间布置,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确保其与遗址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四)细化施工期相关要求,明确工程取土区域渣土堆放位置。划定施工期间的车辆通行线路,车辆需严格按照线路行驶。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7月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