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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河北、山西、湖北、陕西省暴雨洪涝灾害及四川省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河北、山西、湖北、陕西省暴雨洪涝灾害及四川省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财建〔2021〕413号)


有关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河北、山西、湖北、陕西省暴雨洪涝灾害及四川省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1689号),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预算(拨款)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项目。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改投资〔2021〕1689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参照中央做法,会同你省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附件:1.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2.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分发主送、抄送单位)
  3.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财 政 部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
  单位:万元
地区(部门)金额
总计35,900.00
河北省6,800.00
山西省4,200.00
湖北省7,000.00
四川省2,000.00
陕西省15,900.00

  附件3
  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专项(灾后恢复重建方向)

中央基建投资(万元)

35900

灾区供水、排水、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应急恢复,效益得到初步发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支持项目数量

切块待分解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基建投资支付率

≥70%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8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5%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0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