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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气减函〔2023〕8号)


陕西省气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云南省气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海南省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湖北省气象局、山东省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福建省气象局、江西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
  为准确、客观评价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的工作实绩,提升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中国气象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组成评估组于近期分赴各省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现场评估工作。为顺利完成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估时间
  2023年3月20日前。
  二、现场评估内容
  现场评估各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业务服务能力和建设成效,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智慧为农服务场景或基地、业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社会化服务手段、服务产品质量、成员单位工作评价,以及农业部门、用户服务评价和获得相关部门或企业经费支持情况等,具体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现场评估安排
  (一)评估组构成
  对各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的现场评估分为4个组,评估任务要在3月20日前完成,各评估组组长确定好本组具体检查评估时间后,联络员要及时与相关省气象局做好对接工作。具体分组如下(备注手机号码者为各组联络员):
  第一组:
  组长:刘涵(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副司长)
  组员:卢凌霄(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运行调控处副处长)
  喻迎春(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农业气象处处长,13870956959)
  韩丽娟(国家气象中心生态和农业气象室高工)
  现场评估苹果气象服务中心(陕西)、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山东)、都市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天津)、花生气象服务中心(河南)。
  第二组:
  组长:王亚伟(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副司长)
  组员:张 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一级调研员)
  黎惠金(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农业气象处副处长(正处),18877105926)
  李 森(国家气象中心生态和农业气象室副主任,研究员)
  现场评估棉花气象服务中心(新疆)、枸杞气象服务中心(宁夏)、马铃薯气象服务中心(内蒙古)。
  第三组:
  组长:李 飞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副司长)
  组员:张 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副室主任,副研究员)
  赵艳霞(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姜 燕(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农业气象处三级调研员,13717566015)
  现场评估油茶气象服务中心(湖南)、烤烟气象服务中心(云南)、甘蔗气象服务中心(广西)、橡胶气象服务中心(海南)
  第四组:
  组长:侯英雨(中国气象局农业气象服务专家组组长,国家气象中心生态和农业气象室主任)
  组员:赵俊晔(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杨霏云(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研究员)
  董宛麟(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农业气象处干部,15210635699)
  现场评估淡水养殖气象服务中心(湖北)、茶叶气象服务中心(浙江)、柑橘气象服务中心(江西)、热带水果气象服务中心(福建)
  (二)评估方式
  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台帐、听取部门和用户评价、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负责,讲求实效。各评估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评估表指标做好现场评估工作。
  (二)强化纪律,落实责任。各检查组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
  附件: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表(现场评分)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表(现场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业务服务(60分

智慧为农服务场景建设

15

建设有智慧气象为农服务场景或服务基地,且正常运行,有1个场景或基地得5分,直至满分。

  

平台建设情况

10

建设或完善覆盖本中心区域的大数据和业务服务平台,稳定运行且投入业务使用,依据功能评价结果得1-10分。

  

社会化服务手段

15

通过建设为农服务接口、微信公众号、APP、短信等手段,开展至针对性为农服务。服务手段至少3样以上得10分;数字化气象为农服务信息融入农业部门管理或企业管理平台得5分。

  

服务产品质量

10

抽查服务产品,依据服务产品质量按1-10分评定。

  

成员单位评价

10

听取成员单位服务关于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技术支持与交流、工作指导等方面评价,依评价结果按1-10分评定。

  

建设成效(40分)

农业部门评价

10

听取本省农业部门关于特色产业气象服务工作评价,依评价结果按1-10分评定。

  

用户评价情况

15

听取用户部门或用户关于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作评价,依评价结果按1-10分评定。

  

经费支持

15

2020-2022年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共计获得农业、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和企业经费支持200万以上的得15分,低于200万按比例得分。

  

总分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