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办监督函〔2020〕976号)
部直属各单位: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大火灾多发季节。入秋以来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集中,致灾因素增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部直属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逐级压实安全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防火工作落实落细,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火灾隐患防控
要紧盯重要节点,尤其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全面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要紧盯重点场所,尤其是宾馆、幼儿园、职工医院、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针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电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不留死角。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单位内积极营造火灾防控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加强防火知识培训,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提升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和引导职工排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水利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3日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