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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的通知
(气办函〔2022〕126号)


各有关高校,各省(区、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以及科学普及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升公民气象科学素质,提高大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拟于2022年暑假期间继续组织有关高校联合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
  活动以有关高校大学生志愿者为主体,联合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相关人员组成若干分队,结合各地气象灾害特点和防灾减灾需求,深入城镇、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活动。活动由“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联盟”具体组织实施,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负责有关高校的组织协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成都举行启动仪式。请各高校按照活动方案(附件1)组建科普宣传分队,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科普宣传分队组建及活动实施方案申报书(附件2)、本单位活动联络人回执(附件3)反馈至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联系人邮箱。活动承办单位将对方案申报书进行评选,择优支持。
  2.请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积极配合做好本地区活动,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并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联络人回执(附件3)反馈至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联系人邮箱。
  3.各单位在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过程中须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意节俭,务求实效。各高校活动负责人及各分队队长应切实担负组织领导责任,加强活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活动参加人员应严格遵守活动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照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4)开展活动,认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自我监测。
  4.请各单位做好与当地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加强活动宣传,营造传播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倡志愿服务精神的良好氛围。
  5.请各高校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2022年9月15日之前将各分队总结材料反馈至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联系人。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总结材料报送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联系人:
  王先宇,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电话:028-85966858, 13551224061, 电子邮箱:xtw@cuit.edu***
  张伟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电话:010-68409995,电子邮箱:zwm@cmsl924.org
  张 洁,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电话:010-68406731
  附件:1.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活动方案
  2.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分队组建及活动实施方案申报书
  3.各单位联络人回执
  4.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专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科学普及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的“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鼓励高等院校青年师生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拟于2022年暑假期间继续组织有关高校联合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该活动已列入《2022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防灾减灾和科普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服务民生、造福社会为宗旨,共享气象科技发展成果,传播生态文明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理念。
  2.加强气象科学普及,推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一体两翼”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提高公众应用气象科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全民气象科学素质,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气象高质量发展。
  3.为大学生以专业所学服务社会搭建平台,使大学生在深入基层实践中扩大视野,锻炼能力,磨砺意志,增长才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
  4.助力提升气象科普工作能力,深度挖掘需求,强化公共气象服务,提高对社会关切的响应水平,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宣传队名称
  中国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队
  三、时间安排
  科普活动时间:2022年7月—8月间,历时一个月
  四、主办单位
  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五、承办单位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
  六、协办单位
  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省(区、市)团委,各省(区、市)科协,中国气象局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云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大学、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等。
  七、活动地域
  全国各省(区、市)广大乡村、城镇社区、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等。
  八、组织工作分工
  1.中国气象局:负责总体组织协调。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负责启动仪式组织筹备,负责联络有关高校完成科普宣传分队的组建,并组织对各高校分队进行遴选和择优支持;负责对各分队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负责与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及有关高校的联络与衔接,联合四川省气象局做好四川省境内活动的组织协调。
  3.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参与活动总体策划、方案设计,协助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做好活动具体组织工作,协调做好与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的联系,协助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4.各协办高校:负责本校科普宣传分队的组建工作,志愿者须是大气科学、大气探测、资源环境、海洋气象类等专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负责本校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与学校所在地气象部门联系在本地及周边省(区、市)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做好总结(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并请于9月15日前报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进行汇总和宣传。
  5.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根据本地主要气象灾害构成情况设计并印制气象科普宣传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与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本地媒体的联络沟通,协调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队在本地区的活动并为之提供方便,协助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6.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省(区、市)团委,各省(区、市)科协:为本省(区、市)范围内的活动提供组织协调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7.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预警信息发布相关数据支持、电子科普产品;提供国家预警信息发布行业相关专家资源。
  8.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负责协调气象部门内容中央媒体报道,为活动提供《气象知识》专刊及部分科普产品。
  九、活动形式及内容
  各分队收集活动区域尤其是乡村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文化、人民生活等影响的案例,并开展相应的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推广等活动。
  1.面向广大乡村、城镇社区、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宣传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和霾等各种气象灾害及泥石流、山洪等次生灾害的预警和防御知识,宣讲《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和重要标准规范。
  2.深入农村,调查群众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及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充分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优势,提高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3.利用互动游戏、科普短片、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对中小学校的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制订情况等进行调查,充分掌握中小学气象知识普及情况及需求。
  4.深入厂矿企业,通过因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典型案例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5.利用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举行防灾减灾知识图片展、科普讲座,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可播放科普宣传短片,对社会公众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调查。
  十、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参照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4)开展活动。
  活动参与人员和工作人员活动前21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疑似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史的;活动前14天有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活动前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参加活动且不参与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3
  各单位联络人回执

姓 名 

单 位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附件4
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专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保障2022年“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顺利完成,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承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有情必报、快速反应”的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在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突发情况时,要迅速启动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妥善实施活动保障、报告上级、疫情应对、舆情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活动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活动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动态,并做好以下防疫准备工作。
  (一)做好活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学校应提前对参加本次活动保障的所有环节人员(包含接送车辆司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及本次防控方案培训,明确活动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对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开展信息排查,重点了解相关人员14天内有无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情况。参加活动人员应承诺14天内身体健康且没有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否则不得参加活动。
  (二)做好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管理
  1.国内低风险地区参加人员。低风险地区人员凭活动属地认可的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的前提下有序参加。对参加人员近14天的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监测,发现发热或干咳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活动主办方以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此外,活动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对象,也不参加。
  3.来自境外地区的参加人员。境外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若确需参加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完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检测后,方可参加。
  (三)做好防疫物资的准备
  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速干手消毒液、有效的消毒剂、一次性手套、体温计等。设立临时隔离场所的活动单位,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
  (四)做好活动入口处的防疫准备工作
  启动仪式等活动现场,在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体测点,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活动人员体温经确认后仍不符合活动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应入场。
  (五)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工作
  活动开展前应了解当地就近的发热门诊,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送医排查。
  三、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接送车辆防护要求
  启动仪式当天,设置疫情防控指定专车,司机和同车陪同人员按要求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车辆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车辆使用前、后均进行消杀。车内人员隔座乘坐(就座率不超过50%),所有人员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车上配备免洗手消毒液、污物袋、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及套有垃圾袋的有盖垃圾桶。提醒所有乘车人员登车后立即进行手消毒,确保乘车期间不发生密切接触。
  (二)进入启动仪式现场时的核验要求
  所有进入启动仪式现场的参加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四川天府健康通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者在扫描学校场所码后方可进入。接受体温测量和验码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三)活动现场的防疫工作
  活动场所相对封闭或通风不良时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启动仪式等活动现场全体参与人员应佩戴口罩。
  (四)活动期间餐饮管理要求
  餐饮服务必须做好服务人员的卫生防护,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防控措施的规定开展工作。加强就餐区卫生管理,定时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参加人员就餐建议采用分餐制自助餐或使用公勺公筷就餐,场所内开窗通风,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进入就餐场所须测量体温,就餐场所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必要时采取错时用餐。分批次就餐时,每批次须进行物表消毒。
  (五)会议要求
  各分队活动如有举办会议,在会议现场应认真落实好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要做到应戴尽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会议结束后产生的废弃垃圾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六)其他要求
  各分队活动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好活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分队活动的疫情防控预案。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开展活动。
  四、活动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1.活动前健康异常的参加人员。启动仪式及分队活动前14天内出现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的所有参加人员,均须按要求在当地送医排查。其中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参加人员出现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的,需经至少1次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新冠后方可参加活动。
  2.启动仪式活动入场。所有人员体温低于37.3°C并无呼吸道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活动现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活动现场,应联系防疫组就近送医排查。
  3.活动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均须按要求送医排查和检测核酸。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逐级上报,整个活动全部暂停,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所有密切接触者就地集中隔离,其他人员和防控措施听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疫情应对工作要求
  (一)信息报告与通报
  1.初次报告时间及内容
  报告时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后,应在1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学校(当地)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2.进程报告及内容
  进程报告:活动承办方每天应将情况报告学校(当地)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再按要求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事态控制情况、病例情况、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3.结案报告及内容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学校(当地)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再按要求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事件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二)善后与恢复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对活动场地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活动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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