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关于认定济南市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通报
- 制定机关: 中国地震局(原国家地震局)
- 公布年份:2015.12.22
- 施行日期:2015.1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中国地震局关于认定济南市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通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城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3〕70号)等文件的要求,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中国地震局对你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验收,认为你市始终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政府中心工作的一部分加以推进,注重把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融合,在条件保障、法制建设、三大体系建设、社会动员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城市整体防震减灾能力,在全国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中国地震局同意认定你市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
希望你市再接再厉,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不断提升城市整体防震减灾能力,为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地震局
2015年12月22日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