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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中国地震局等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中国地震局等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函〔2018〕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现就中国地震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中国地震局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为由应急管理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副部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为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副部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由财政部管理。
国务院
2018年6月19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