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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8〕274号)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条款和费率的请示(东京海上〔2018〕4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报批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示范条款(条款编号H2017102)。
  二、同意你公司以下保费计算规则: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订的费率基准(费率基准编号F2018101)执行。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5%。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与你公司经批准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产品保持一致。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依法使用上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并做好相关提示、说明和理赔服务工作,充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附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示范条款和费率基准(具体内容可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办事服务-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及费率基准查询”栏目下载)(略)
中国保监会
2018年3月3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