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韩国东部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 发文字号:保监许可〔2018〕3号
- 公布年份:2018.01.02
- 施行日期:2018.01.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保监会关于韩国东部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8]3号
韩国东部火灾海上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北京代表处名称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批准你公司北京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韩国DB损害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英文名称变更为“DBINSURANCECO.,LTD.BeijingRepresentativeOffice"。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