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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民用核设施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报批稿)》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民用核设施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报批稿)》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9]35号)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民用核设施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报批稿)的报告》(陕铀安防发〔2019〕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评,《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民用核设施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2019版)的编写格式与内容符合要求;你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健全,应急职责明确,应急设施设备齐全,应急响应行动可行,符合核安全法规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按该版场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平战结合、养兵练兵、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持续重视核应急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应急响应能力和水平,确保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有效执行。
  二、结合运行经验反馈和流出物排放限值,持续优化应急行动水平。
  三、持续重视核事故应急演习和人员应急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培训考核机制。统筹做好核事故应急演习情景库开发与应用工作。
  四、该版应急预案在执行有效周期内如有变更,应报我局审评认可后方可实施。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5月16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