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建司局函质〔2023〕1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海市交通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为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6号)要求,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一线化”“基层化”,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决定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7月5日—7月6日,共两天。
  二、培训对象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一线监督人员。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的方式。江苏省64人参加现场培训(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选派人员,培训费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其他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1.现场培训地址:苏州市会议中心三号楼一楼3101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道前街100号)。
  2.线上培训网址:中国建设报视频号(二维码见下图)。
  四、培训内容
  (一)7月5日上午8:30-12:00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同志讲话。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读,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点培训。
  (二)7月5日下午2:00-5:00
  1.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操作及电子证照业务规程培训。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三)7月6日上午8:30-12:00
  1.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图集)》解读。
  3.《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解读。
  (四)7月6日下午2:00-5:00
  1.《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解读。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五、工作要求
  (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本省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报名格式见附件)。江苏省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应于7月4日下午到苏州市会议中心报到,7月6日培训结束后返程。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事施工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一线监督人员,和各企业、在建项目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并将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zhilianganquan611@163.com。
  (三)参加单位于培训开始前5分钟登陆中国建设报视频号。为保障网络流畅、提升培训效果,请组织集中观看。
  (四)培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负责授课老师、受训人员组织协调,会场及食宿安排;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建设报共同协办,负责线上培训网络资源和直播技术保障。
  六、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雪峰 010-589339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陈淑婧 010-64926394、15652351357
  邮箱:zhilianganquan611@163.com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徐嘉祥 18851753305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盛中国 13771834058
  中国建设报
  联系人及电话:杜宇辰 1343992056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手机 

备注 

      

      

      

      

      

      

      

      

      

10 

      

11 

      

12 

      

13 

      

14 

      

15 

      

16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