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铁安委办函〔2015〕12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3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1.对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落实《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十一黄金周”期间铁路运输安全,紧盯高铁动车组和旅客列车安全、危险品运输安全等重点,针对8月份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局机关有关部门、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专业检查组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深入检查、全面督查、深挖细纠、查缺补漏,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2.切实抓好以铁路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重点做好“八查”:一是查清楚安全设施和运行情况;二是查清楚危险化学品申报情况;三是查清楚企业资质问题;四是查清楚储存管理情况;五是查清楚现场作业情况;六是查清楚规划问题;七是查清楚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八是查清楚应急预案情况。特别是对39个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办理站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档立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执法责任和整改责任。
3.紧盯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的整改。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回头看”抽查,盯住销号整改,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局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加强监督检查信息的反馈,及时按要求报送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做好监督检查信息的上网公布。
国家铁路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
2015年8月30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3号)(略)